| 名称 | 江苏师范大学 | 昆明医科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34 | - |
| 校友会(综合) | 148 | 202 |
| 武书连 | 117 | 294 |
| US排名 | 940 | 1733 |
| 软科(医药) | - | 45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42191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9 | 47564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6 | 5026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51182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5884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542 | 4481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539 | 47564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529 | 56916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33 | 14315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9 | 11285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13207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地理(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1 | 14396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提前批 | 547 | 16016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21 | 28769 | 47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2 | 36158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57906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9 | 8756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99 | 87569 | 41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18 | 39379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15 | 41045 | 43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89 | 56527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71 | 10280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63 | 12540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92 | 9314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92 | 9314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1 | 23406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2 | 48548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99 | 50402 | 43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6 | 7163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1 | 20522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4 | 23572 | 500 |
在学校发展史上,有著名汉语言学家廖序东教授,著名诗人、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专家吴奔星教授,戏剧家、中国古代文学史家王进珊教授,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专家吴汝煜教授,教育家刘百川教授,心理学家张焕庭教授,历史学家臧云浦教授,地理学家罗其湘教授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建校以来,全校师生秉承“崇德厚学,励志敏行”的校训,经过不懈努力,各项事业都有了快速发展。
学校现有泉山、云龙、奎园、贾汪4个校区,占地2047亩,校舍面积81.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12.23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36亿元;图书馆藏书279万册。学校设有3个试点学部、22个专业学院以及中俄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和独立学院科文学院。现有86个本科专业,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十一个学科门类。有教育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等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具有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推免权。现有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5424人(含独立学院8596人);硕士研究生2872人,博士研究生4人。学校是全国首批200所“有资格接收外国留学生的高校”之一,相继与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和巴基斯坦等国的44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接收26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学校在美国和澳大利亚建立了孔子学院,与美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和白俄罗斯等国高校开展合作办学和学分互认项目,与哈佛大学、香港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合作开展师资和管理人员培训项目。建校以来,学校已向社会输送了十八万名毕业生,一大批取得突出成就的江苏师范大学校友活跃在海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和教育等各个领域。
徐州师范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高校全称:徐州师范大学
高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层 次: 本科
学校代码:10320(江苏省内代码1322,国际课程实验班——代码1723)
办公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1.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
2.学制一般4年,学业合格者颁发徐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3.按照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4.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照顾政策的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序。
5.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20%。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6.学校采用“专业清”的原则确定考生被录取的专业(浙江省采用“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对江苏省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遵循专业志愿,依据选测科目”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等级高者优先。师范提前批、普通本科二批(1322)、国际课程实验班(本科二批)(1723)选测科目等级为2B,必修科目为 4C 1合格。体育、艺术类专业必测科目等级为D级不超过三门。综合素质评价:按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7.英语类、国际市场营销专业(中澳国际课程实验班)报考语种为英语,口试成绩达到良好(含)以上。非外语专业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中俄国际课程实验班开设俄语)。
8.音乐类专业对文化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江苏省考生须达省划定的合格线),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对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和专业达到我校合格线的考生(实行专业统考的须在省划定的合格线以上),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在投档比例内,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总分乘0.3加专业成绩乘0.7从高到低、男女分别录取。
9.凡我校公布的合格及以上等级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按江苏省有关规定录取。
10.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执行。
11.所招生的专业对男女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不含体育教育专业)。
12.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3.部分院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模式,一年半至两年后学生将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入学成绩、本人志愿和在校学习成绩进入不同的专业培养。详情见我校《招生简章》。
14.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而又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入学新生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15.学费为普通类专业46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6800元,国际课程实验班15000元(国外学习期间另算),住宿费800元-1200元/年人不等。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16.学校设立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中国移动助困奖学金、安康奖学金等10余项,年发放金额约1000余万元。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补、减”等系列解困措施,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资助体系,既能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能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为:
电话:(0516)83403064
传真:(0516)83403064
电子邮件:zsb@xznu.edu.cn
学校网址:http:// www.xzn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xznu.edu.cn
家庭经济困难同学,可以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支持、鼓励、帮助经济困难同学参加勤工助学。学校每年此项工作投入经费50余万元。
昆明医科大学是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33年的东陆大学医学专修科,1956年独立建院,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8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云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2年更名为昆明医科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院校。87年来,培养的10万余名全日制和9万余名非全日制高级医药卫生人才扎根边疆,服务基层,为云南医药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做出了卓越贡献。
(一)学校招收的本科学生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普通高考考生报名资格的规定。
(二)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的主要语种为英语。
(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和招生机构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招生机构、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五)专业志愿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及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我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没有明确的排序政策,专业录取则遵循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该专业的录取分数,再看该考生第二专业志愿是否达到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但又达到我校最低投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者,调整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六)2021年学校在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生源省(市、自治区)投档成绩,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或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文、理)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总分相同时,先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根据语文成绩择优录取;如若语文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数学成绩,根据数学成绩择优录取;如若数学成绩再相同则比较考生外语成绩,根据外语成绩择优录取,以次类推;如果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报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相关政策录取。
(七)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各省(市、自治区)征集志愿录取。
(八)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或招生机构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我校承认加分上限20分)。
(九)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招生录取按当地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进行。
(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及其他专项计划的录取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国家和云南省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直接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协议期内不能报考研究生。
(十二)我校所有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法医学专业主要就业方向为公检法司等机构,请考生报考前自行参考了解公安类及公务员招聘条件,以免影响就业。
(十三)按国家和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临床医学类和口腔医学类学生,毕业后须按规定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十四)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十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学校招收身心健康,体检符合《体检指导意见》的考生。除《体检指导意见》规定的条目外,根据我校专业培养的实际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录、限录或慎录:
1.考生患有《体检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我校不予录取。
2.色弱、色盲者,医学类、药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3.一眼失明的,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 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非医学类专业限录(考生慎报)。双眼失明者不录。
4.双眼矫正视力4.8而镜片度数大于600度,各专业慎录(考生慎报),矫正度数大于800度各专业限录(考生慎报)。
5.左利者口腔医学专业不录。
6.皮肤过敏: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其他慎录(考生慎报);酒精过敏者,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不录。
7.鉴于当前专业就业需求,建议护理学专业男生身高≥165cm、女生身高≥158cm;医学类及医学相关类专业学生身高≥150cm。
昆明医学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简介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社会各界对高校贫困生问题也非常重视,我校也把解决好贫困家庭学生的困难问题摆在突出位置,逐步建立了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筹资、学校负责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以“奖、贷、助”为主,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主要内容和做法如下:
1.“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后,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品学兼优,可参加各类奖学金及社会各界资助项目的评选;
2.“贷”:银行与学校合作,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国家助学贷款,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后可根据相关规定(昆银发[2002]113号文件规定贷款学生申请贷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人民币,所贷款项用作学费和住宿费),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班级评定,二级学院(部)审核并公示后,通过学校和银行统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和学校补贴,毕业后一至二年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期间的利息全部由学生自己支付;
3.“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通过竞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勤工助学活动,由学校按月考核并发给相应报酬;
4.“补”:来自于高寒山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特困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尤其是特困生中的孤残学生和家庭困难的烈士子女可通过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经二级学院(部)审核、公示并报学校批准后,给予适当困难补助;
5.“减”:按相关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受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资助的学生的学费给予相应的政策性减免。
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设立绿色通道。
昆明医学院
二00八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