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昆明学院 | 湖北美术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90 | - |
| 校友会(综合) | 389 | 452 |
| 武书连 | 639 | 62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42 | 27355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1 | 27833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9 | 28754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8 | 63623 | 435 | |
| 2021 | 医学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2 | 3206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6 | 8966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74 | 9469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7 | 18165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6 | 6966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3 | 71147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2 | 7162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2 | 71620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护理学 | 本科批 | 443 | 95168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4 | 22133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地理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27325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5 | 84949 | 397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25736 | 463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昆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建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原昆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原昆明大学合并的基础上整合昆明市优质教育资源组建而成,是目前云南省学科门类最齐全的本科院校。2012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7年被命名为云南省应用型示范院校。2018年学校获批硕士授予单位。2015年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
学校位于四季如春、风光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市。校园总占地面积2366亩,其中,洋浦新校园1817亩,规划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建成面积48.2万平方米;另有校外实习基地549亩。校园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备现代。学校固定资产总值20多亿元。
对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办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
学校2021年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其中云南省在提前本科批、国家专项批、地方专项批、一本批次、二本批次进行招生;其它省份在二本及以上批次进行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形式主要有:艺术类(含聂耳音乐学院合作办学项目)、体育类(含校园足球人才)、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云南省公费师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专业统考(联考)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认可各省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以各省默认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未制定投档成绩组成规则,则我校按照该省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较高考生,若专业统考(联考)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
报考我校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体育舞蹈类统考(联考),若本省未组织体育舞蹈类省统考(联考),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组织的舞蹈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录取时参照本章程录取规则的第(九)款安排及调剂专业。
我院在录取各专业时,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
湖北美术学院作为我国中部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校自创办之日起已有百年办学历史。学校前身是由蒋兰圃、唐义精、徐子珩等创办于1920年的武昌美术学校。1923年,增设专门部本科,改校名为武昌美术专门学校。1930年,增设音乐学科,更名为私立武昌艺术专科学校(简称“武昌艺专”)。1938年学校毁于日军轰炸后举校西迁,几经辗转宜都古老背、四川江津圣泉寺,择址四川江津德感坝五十三梯坚持办学。1945年抗战胜利后复员回汉。1949年武昌艺专由中原大学接办,此后历经中原大学文艺学院、中南文艺学院美术系、中南美术专科学校,以及湖北省教育学院艺术科、华中师范学院图画制图系,绵延承续直至1958年的湖北艺术学院美术系。1985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独立组建湖北美术学院。
(一)绘画设计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考生录取按照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排序,以绘画设计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在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即志愿优先原则)。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调剂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进行录取。
3.绘画设计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2。
(二)书法类
1.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书法类综合折算分排序,以书法类录取计划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书法类综合折算分计算方式:(高考文化成绩×60%+校考专业成绩×40%)×2。
(三)服装表演类
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服装表演类校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四)美术理论类
1.湖北省考生志愿批次为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具体录取规则按照湖北省招办政策执行;
2.其他省份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文化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本科普通批类
1.仅在湖北省招生,无省专业统考与我校校考要求,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湖北考籍考生。录取填报批次由省招办统一编制并公布。
2.填报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1)填报工业设计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必须为物理,再选科目无限制;(2)填报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高考首选科目、再选科目均无限制。
3.考生投档规则、同分投档排序规则等按照《湖北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相应条款执行。我校根据投档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分别确定录取专业。
(六)动画(中外合作办学)
1.凡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一律按普通绘画设计类专业录取,即除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以外的绘画设计类专业;
2.未达到绘画设计类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的考生,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动画(中外合作办学)计划数单独划定该专业录取控制折算分数线:
(1)只录取填报我校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A(部分省份又名艺术类提前批,具体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政策执行),按照绘画设计类录取相应原则执行;
(2)只录取填报“动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高考专业志愿“服从志愿调剂”,但未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能给予录取。
第十条 我校专业考试各科满分100分。由我校专业教师组成阅卷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封闭式阅卷。
第十一条 我校专业考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3—5倍划定专业合格分数线。查询专业考试成绩,请于2012年4月20日后登录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cn),学校不另寄发专业合格证。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三条 根据我校教学安排的需要,考生在高考时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0分(其中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英语成绩不低于65分;语文成绩不低于85分),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服装表演专业不作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四条 考生在参加全国高考时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在我校校考合格的专业考试类型一致。(我校的四个专业考试类型:绘画设计类、书法类、服装表演类、美术理论类)
第十五条 绘画设计类:1、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以校考专业成绩,按照计划数以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额满为止。2、被我校拟录的考生,按考生高考填报的专业志愿根据折算分排序依次确定录取专业方向,在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照第2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最后不能确定其专业方向的考生,由我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意愿,安排至名额未满的专业方向内。
第十六条 书法专业方向: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折算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方向: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只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并达到我校文化投档资格线的考生,录取时根据第1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对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按本章程第二十条比例折算办法执行,根据政审体检情况,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各专业的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比例折算办法如下:
1.绘画设计类:高考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占60%。
2.书法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占60%,专业成绩占40%。
3.服装表演专业方向:只考表演基础,不进行绘画基础测试。考试时,必须将头发束起,着淡妆,自备比基尼泳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按表演专业成绩排序录取。
4.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按照英语和语文成绩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5、以上专业录取填报批次为:艺术本科提前(一)批。无往届生与应届生限制,无男女比例限制,文理兼收。
第二十一条 根据考生在我校校考中报考的专业方向分配专业优录名额,中国画系、油画系、版画系、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系、水彩画系、雕塑系专业总分排序前6名;环境艺术设计系、服装艺术设计系、工业设计系专业总分排序前9名;动画学院、视觉传达系专业总分排序前10名;美术学系专业总分排序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并符合录取的相关条件,可不受我校总分折算方式和英语、语文单科成绩要求的限定,优先录取,(书法、服装表演与设计、美术学(史论)、艺术设计学、艺术管理专业方向除外。)我校附属中专部应届毕业生中品学兼优者,可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依照国家优录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各类考生,经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以后,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五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将视各省考生的成绩情况,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