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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大学汉语言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4 01:13:24 解决时间:2022-08-08 13:05

满意答案

一、汉语言专业介绍
中国语言文学类 汉语言
喀什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汉语言专业培养具备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汉语言文字的教学科研、对外汉语教学、语言文字管理及语言应用方面实际工作的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二、喀什大学
529
软科(综合)
427
校友会(综合)
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素有“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之称的喀什,是祖国最西部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 

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从建校到1978年底的16年间,学校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新疆大学、新疆工学院、八一农学院、新疆医学院、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中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特别是南疆基础教育、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978年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取得了优秀成绩。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2015年4月,更名为喀什大学。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国100所转型发展试点高校之一。1994年、2009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学校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我校2009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录取批次为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和专科一批次。在内地各省招生专业按各省招办2009年的有关批次安排规定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请外语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被我校录取的“民语言类”考生原则上进行为期一年的预科教育。

关于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

1.报考我校音乐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20年该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该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报考我校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20年该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我校艺术类校考(未组织校考的按该省艺术类统考或联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考生总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也相同的按照文化课分数高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总分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关于体育类专业考生录取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课分数达到2020年该省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评成绩,并按总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按照投档成绩的高低顺序,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即填报专业志愿考生的优先级大于服从调剂考生优先级;当分数和专业志愿均相同时,理科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文科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综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如有特殊情况,按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招生规定进行录取。在考生专业安排上,尽量满足考生所报志愿专业,对于所报的多个志愿或同意调剂志愿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成绩尽可能安排相近或相关专业;如生源不足,通过网上征集志愿的方式完成招生计划。

若某省(市)招生录取的专业,通过网上征集志愿录取仍然无法完成的,学校将未完成的计划统筹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市)完成。

民汉双翻人才培养计划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所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和相关省市招生考试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相关省市招生考试部门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喀什大学招生录取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各省(区、市)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我校2009年招生专业进行录取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予以同等对待。
通讯地址
喀什大学高台校区:喀什市学院路29号 喀什大学新泉校区:喀什市东城区学府大道喀什大学新泉校区
奖学金设置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如遇国家调整本年度资助政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标准为一等44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200元/人·年。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进行奖励,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人·年。

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6.国家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大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性困难补助。



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98-2890007

QQ群:121990950

传真:0998-2890007

学校网址:http://www.ksu.du.cn

招生网址:http://xgb.ksu.edu.cn/



  中专 2022-08-08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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