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 |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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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一类) | 297 | - |
高职排名 | 453 | 92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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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214879 | 20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2 | 179644 | 200 |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市属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团中央KAB创业俱乐部会员单位,是河北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河北省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诊断与改进工作试点建设院校、河北省现代服务业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廊坊市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是“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国际联盟会员和“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优秀竞赛基地。
学院积极适应全球化发展趋势,坚持开放办学,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先后与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加拿大约克大学、英国赫德福德大学等5个国家的8所高职院校开展交流活动,与英国赫特福德大学国际学院签订“3+1”专升硕合作协议,并与澳大利亚职业教育联盟、韩国全罗北道、美国艾奥瓦州州立大学等境外教育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有效推动了学院的国际化进程,为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奠定了基础。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及专业志愿顺序先后,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3)同分考生录取原则:考生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志愿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
(4)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无外语语种要求;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身体健康要求参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7)江苏省考生录取规则:对于投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依次分配专业,进行录取;分数相同时,按照AA排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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