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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8 17:03:57 解决时间:2022-08-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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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文理学院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为河北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6,最低位次是100581、内蒙古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45,最低位次是12698、江苏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1,最低位次是40434、安徽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42,最低位次是34297、山东综合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83,最低位次是188601、甘肃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382,最低位次是64051、甘肃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62,最低位次是17760、宁夏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是491,最低位次是4554。
一、兰州文理学院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线
1.2021年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旅游管理河北本科批-486100581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4544512698
历史类旅游管理江苏本科批-50140434
文科旅游管理安徽本科二批-54234297
综合旅游管理山东普通类一段-483188601
理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K段39238264051
文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K段48846217760
文科旅游管理宁夏本科二批-4914554
2.2020年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旅游管理河北本科批51851899755
文科旅游管理山西本科二批B段-48620668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5945915750
文科旅游管理江苏本科二批-32033879
文科旅游管理安徽本科二批-52034503
综合旅游管理山东普通类一段-489192975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52713301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0350331140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50018740
理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2653186
文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9414271
文科旅游管理宁夏本科二批-5094361
3.2019年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河南本科二批-51833889
理科旅游管理河北本科二批-485103796
文科旅游管理山西本科二批B段-49519709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6914350
文科旅游管理江苏本科二批-31234694
文科旅游管理安徽本科二批-52734999
文科旅游管理山东本科批-52238580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51517613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1929944
文科旅游管理(教学)陕西本科二批-50618336
理科旅游管理(民航服务)(纹身,“”“”)甘肃本科二批-42861829
文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8516299
4.2018年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河南本科二批-52533378
理科旅游管理河北本科二批-482102539
文科旅游管理山西本科二批B段-49618077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5712519
文科旅游管理江苏本科二批-31133821
文科旅游管理安徽本科二批-51835140
文科旅游管理山东本科批-52439782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9217924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3133928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49517086
理科旅游管理(民航服务)甘肃本科二批-43758875
文科旅游管理(民航服务)甘肃本科二批-45618094
5.2017年旅游管理(民航服务)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文科旅游管理河北本科二批-48525768
文科旅游管理山西本科二批B段-46917917
文科旅游管理内蒙古本科二批-42712954
文科旅游管理江苏本科二批-29742102
文科旅游管理安徽本科二批-45745095
文科旅游管理山东本科批-50140517
文科旅游管理河南本科二批-48931937
文科旅游管理重庆本科二批-48120361
文科旅游管理四川本科二批-50837065
文科旅游管理陕西本科二批-48216596
理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1056200
文科旅游管理甘肃本科二批-46316017
文科旅游管理新疆本科二批-4515994
二、旅游管理(民航服务)专业介绍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民航服务)
兰州文理学院
层次 本科
学制 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航空服务专业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能从事空中服务、机场地面服务部分岗位(货运、安检、票务)及相关基层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民航概论、旅游学概论、管理学基础、民航法规、乘务英语、航空礼仪、形体训练、民航运输地理、旅游文化学、民航旅客运输、航空公司市场营销、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中国传统文化等课程。

三、兰州文理学院
560
软科(综合)
437
校友会(综合)
718
武书连
学校简介

兰州文理学院是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甘肃教育学院和甘肃联合大学分别创办于1950年和1985年,2001年7月,两校合并组建新的甘肃联合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同意,在甘肃联合大学基础上建立兰州文理学院。

兰州文理学院确立“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坚持“立足地方需求,打造办学特色,走内涵式、差异化发展道路”的办学思路,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整体面向第三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的应用型专业特色和重在培养文化、旅游、传媒、艺术等文化人才的办学特色。

加分政策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根据各省区招生主管部门的安排,参加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通讯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面滩400号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兰州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读书,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已建立和完善了“奖、贷、助、补、减”等多渠道、多形式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使贫困生通过自身努力都能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主要包括:

1.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考上大学,首先可通过“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情况进行核实,再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学校还设立奖学金、社会助学金、困难补助等,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需提交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3.我校资助政策实施范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在校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其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分等级评定,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全日制普通类在校学生。

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定名额和标准,国家助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国家助学金按学年评定,严格按照评选限额和要求推荐审核,自觉接受各方监督,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约为30%,入学后可直接申请。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普通高等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可在入学第二年申请,按照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定名额,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由学生提出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不再申请国家助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的国家级奖学金。为了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可在入学第二年申请,按照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评定名额,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为确保每一个新考入高校的或已在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而采取的一项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和提供风险补偿、国家开发银行负责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其目的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其就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建立在借款学生和家庭诚实守信基础上的贷款,不需要家庭提供任何经济担保和财产抵押,由学生本人作为借款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到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签订借款合同,并承诺按期还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人信息和其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将计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共同承担贷款后的还本付息义务和相关法律责任。

六、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

勤工助学活动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同意,不得聘用在校学生打工。

我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具体组织和管理全校的勤工助学活动。

七、专项奖学金

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国际或国家组织的学术、科研、科技作品竞赛活动或文艺、体育比赛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见义勇为,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者,可获专项奖学金。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奖励8000元,获国家级二等奖奖励5000元,获国家级三等奖奖励3000元,获省级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省级二等奖奖励1200元,获省级三等奖奖励600元;其他奖金数额视具体情况确定。

八、临时困难补助

为本人、家庭突发变故和意外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的资助金,资助标准一般为1000元,在校生可随时申请补助。

九、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从2009年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每学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按照应缴纳的学费实施资助。每学年补偿、代偿和资助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

十、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绿色通道”即新生报到无障碍通道,我校对于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勤、助、补”等方式给以资助,确保每一位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绿色通道”适用于每年考入我校的大学一年级新生。凡持有我校当年入学录取通知书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家庭出现重大变故学生,如在入学时确实无法缴清学费,且持有家庭所在地当地乡(镇)级以上(含乡、镇级)民政部门的证明材料,可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中专 2022-08-08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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