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绵阳师范学院 | 伊犁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390 | 517 |
| 校友会(综合) | 377 | 384 |
| 武书连 | 554 | 68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0 | 104717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3 | 22501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9 | 138056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4 | 34944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1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59 | 0 | 3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57 | 0 | 30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0 | 0 | 350 |
绵阳师范学院是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座落于我国重要的国防科研和电子工业生产基地、成渝经济区西北部中心城市、四川省第二大城市、国务院批准建设的中国唯一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学校于2002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绵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绵阳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成立。2006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优良成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准成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项目”试点单位,开始招收环境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按各省市政策执行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学校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物与地理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体育学院、艺术学院、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学院、电子与工程学院、霍尔果斯商学院、中国语文教育中心等16个学院(中心)。现有54个本科专业,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工学、历史学、法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和农学10个学科门类。
(一)收费标准
学校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文史类本科专业学费3100元/生·年,外语类本科专业学费3800元/生·年,理工类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生·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6000元/生·年,体育类本科专业学费3300元/生·年,财经类本科专业学费3200元/生·年,6人间住宿费800元/生·年,8人间住宿费600元/生·年。
(二)奖助学措施
新生入学后的待遇及毕业后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奖励、资助措施,择优发放,具体内容如下:
1.国家奖学金:对特别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德优良、学习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年。
3.国家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平均标准为3300元/人·年。
4.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对勤奋学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标准为一等3000元/人·年,二等2000元/人·年,三等1000元/人·年。
5.自治区人民政府励志奖学金:对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年。
6.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对优秀三好学生奖励,标准为:“品正学实”奖学金4000元/人·年,“尚德弘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
7.生源地助学贷款:凡正式录取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国家的规定申请。
8.学校获得社会、团体专项资金,对优秀学生奖励资助:其中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专项奖励资金:标准为3000元/人·年。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