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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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184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164 |
高职排名 | 146 | 384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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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57 | 193323 | 26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32 | 209607 | 26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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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9 | 42406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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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4 | 116666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14 | 92473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4765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定向专业 | 专科批 | 406 | 49898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3年,学校的前身是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是一所面向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992年,邵逸夫先生捐资兴建原宁波师范学院“逸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是浙江省最早开展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机构之一。1996年,原宁波大学、原宁波师范学院、原浙江水产学院宁波分院合并组建新的宁波大学,设立宁波大学职业技术教育学院。2000年,原国家海洋局宁波海洋学校、原国家林业局宁波林业学校并入宁波大学,原宁波林业学校专业、人员和原宁波海洋学校部分专业、人员划归职教学院。2003年,省政府批准在宁波大学职教学院的基础上组建为独立建制的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如下: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四个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报关与国际货运、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学费为6600元/学年,另外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有校企合作特色培养部分费用(2425元/年)由企业收取;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年;园艺技术专业浙江省户籍免学费就读;其他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
书费、体检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代收。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入住,标准四人间为1400元/生,其余为1000元/生。
为充分体现“分层教学、分类培育”的人才培养理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质量完成学业,学校推出以下措施:
1、开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特殊困难学生免缴费办理入学手续;
2、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助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3、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最高奖励资助金额为8000元/人;
4、可申请学费减免,最高减免金额为6000元/人;
5、实施临时性困难补助;
6、实施“筑梦基金”,实现“资助”、“育人”与“成才”有机结合,个人单项申请金额不超过10000元,团体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7、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按工作量优厚发放薪酬;
8、推荐与社会人士结对资助。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坐落于风光绮丽、人文昌炽的滨海古城漳州,前身是创办于1934年的福音医院护士学校,1985年更名为漳州卫生学校,200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升格为漳州医学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正式更名为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学院现有护理、临床医学、中药学、药学、医学技术、口腔医学、康复治疗技术7个专业群2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9076人,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针灸推拿、中医学4个国控专业。护理、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助产5个省级示范专业。护理专业是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骨干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是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健康服务类示范点专业,中药学专业是福建省职业院校产教融合示范专业点A类培育项目,老年健康服务专业群是福建省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
收、退费标准
依据闽价费〔2012〕356号、漳价〔2007〕费15号,漳价费〔2018〕10号、漳价审〔2012〕3号、漳价费〔2016〕16号及闽价〔2005〕费435号等文件标准执行。若福建省物价管理部门有新文件规定出台,则以新文件规定执行。
学费:6600元/(学年人)。
住宿费: 四人间1200元/(学年人)、六人间(西洋坪公寓)1020元/(学年人)、六人间900元/(学年人)、九人间500元/(学年人)。安装空调的宿舍在上述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的费用标准如下:四人间100元/(学年人)、六人间70元/(学年人)、九人间50元/(学年人)。
以上收费若有变化,严格按照漳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收取。
退费办法: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生每年4000元,贫困生每生每年2500元)、学院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各种奖、助学措施。第三学年,眼视光技术、中药、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等专业学生在实习期间可获得用人单位每月500~150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