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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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273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5 | - |
高职排名 | 12 | 612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495 | 159665 | 495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81 | 173458 | 266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二段 | 466 | 185924 | 26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416 | 218457 | 26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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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1 | 14543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200 | 14681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4 | 104888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2021 | 精准扶贫专项计划 | 专科批 | 333 | 125563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是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全国职业高等院校校长联席会议常务副主席和秘书处单位、高职高专网承办单位,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
学校以“融港链天下,荟智育匠才”为发展愿景,持续推进政校企三方联动的合作办学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形成“地市共建、区校合作、院园融合”的地方高职院校办学体制和产学合作机制。设置与区域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等万亿级产业发展需求紧密对接的绿色化工、智能制造等7个专业群,学校现设专业36个,与本科院校联合开设5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0000多名。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1院校代码:10863
2校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 邮政编码:315800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并执行生源地省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不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1. 70米 以上、女生1. 60米 以上,肝功能(谷丙转氨酶ALT)及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需为正常值。
(5)具体的录取方式:
A、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执行相关省市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C、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
D、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费标准:乐器制造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视觉传达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摄影摄像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等专业为7800元/年,其他专业为60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高职(大专学历)。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4-86891301、86891302
(2)传真:0574-86888503
(3)联系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大路1069号宁波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315800
(4)E-mail地址:NZYJY@126.COM
(5)院校网址:http://www.nbptweb.net
(6)招生网:http://webs.nbptweb.net/zhaosheng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08年4月20日
专业 |
毕业生数 |
就业率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228 |
100% |
应用电子技术 |
172 |
100% |
通迅与信息技术 |
149 |
99.33% |
电子商务 |
157 |
100% |
广告艺术设计 |
67 |
98.51% |
摄影 |
14 |
100% |
会计 |
117 |
100% |
旅游管理与服务 |
56 |
100% |
市场营销 |
35 |
100% |
精细化工工艺 |
46 |
100%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与应用 |
296 |
98.99%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92 |
100% |
应用生物技术 |
46 |
97.83% |
实用英语 |
181 |
100% |
实用日语 |
62 |
100% |
合计 |
1718 |
99.71% |
武汉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国有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伴随中国钢铁强国使命成长,经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成为以高等职业教育与在职培训为主,集中等职业教育(高级技校)、成人继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交通便利,总占地面积1035亩。图书馆纸质藏书83万余册,校园网实现全覆盖。
学院依托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中国宝武的丰富资源,坚持职前和职后教育一体化的办学特色,拥有一支勤勉治学、用心教育的专兼职教师队伍745人。学院现有在校生11000余人,设有机电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汽车与材料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以及经营管理培训、工程技术培训、技能培训中心(技能鉴定中心)等多个教学实体,建有配套专业实践的校内实验实训室107个,与湛江钢铁、宝钢德盛、宁波宝新、深南电路、武汉京东、武汉海尔等企业合作共建校外实训基地161个。
录取规则: 1、考生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⑴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⑵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调剂,均做退档处理; 2、若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商务英语和应用英语专业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成绩); 3、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尽量满足专业志愿,在不能满足的情况下,调剂到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