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方医科大学 | 青岛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103 | 
| 校友会(综合) | 111 | 136 | 
| 武书连 | 82 | 72 | 
| US排名 | 933 | 940 | 
| 软科(医药) | 7 | - | 
| 泰晤士 | 18-24 | 50-7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43 | 4311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6 | 33780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5 | 3508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80 | 3847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2 | 172045 | 16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69 | 49026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18 | 109094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7 | 11471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87 | 61079 | 1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批 | 532 | 28346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7 | 51328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5 | 6407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64935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6 | 74336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3 | 77912 | 432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54 | 17005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48 | 19567 | 448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78 | 31232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47 | 64908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550 | 60769 | 444 | |
| 2021 | 面向青岛地区招生 | 普通类一段 | 539 | 76144 | 44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35 | 82497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29 | 92168 | 444 | 
南方医科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创建于1951年,1979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2004年8月整体移交广东省,更名为南方医科大学。学校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中唯一的医学院校,全国首批、广东省唯一一所“部委省”共建高校,全国首批开设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的8所高校之一,全国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办学规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现有21个教学机构,开设本科招生专业30个,其中7个国家特色专业,16个广东省特色专业,6个广东省名牌专业,20个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日制本科生14100人,研究生7692人,留学生1012人。
第十九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所有专业(含方向)均招收理科类考生。其中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康复治疗学、法学(卫生法学)、经济学(卫生经济与医疗保险)、应用心理学、外国语言文学类(含翻译、英语、商务英语)、护理学、助产学、公共事业管理(医院管理)等本科专业及护理专科专业同时招收文科类考生。
第二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投档比例的要求和生源情况,学校合理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南方医科大学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学校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即对符合录取条件的出档考生,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分数排在前面的考生,再录取分数排在后面的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按其所在省份投档总分的排名顺序录取;若所在省份投档时未排序,则对比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科类考生依次对比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成绩,理科类考生依次对比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
2.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3.当第一次投档未能录满时,依次接收后续批次投档考生,但只能录取到前一次投档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在内蒙古自治区录取原则单列,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申请保送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本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考核测试,测试合格者,报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
第二十五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的招收,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我校在该省(自治区)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内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预科培养一年后,成绩合格者转入我校就读。
第二十六条 港澳台地区学生,新疆、西藏内地高中班招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在各省份执行各省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除临床医学八年制(本硕博连读)之外的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九条 对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普通本、专科层次普通类专业,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专业的考生,至少须有1门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第三十条 我校在浙江、上海的选科要求按照公布的选科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在浙江、上海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我校在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等级顺序为A+A+→A+A→AA+→AA→A+B+→A+B→AB+→AB→B+B+→B+B→BB+→BB,同分同等级考生按数学、语文、外语科目的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到低排序。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是教育部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的高校。
美丽青大 百强高校
◇魅力青岛 美丽青大
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被誉为“世界啤酒之城”、“世界帆船之都”,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青岛大学犹如一颗灿烂的明珠镶嵌在青岛海滨,南临黄海、北依浮山,海映山色、校园优美。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倡导学术包容,汲取多元文化,承担社会责任,培养了一批引领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高素质人才。多年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100强,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100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青岛大学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240分以上(含24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
填报青岛大学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还须达到青岛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分专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其中,美术类的绘画专业按照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可兼报,按照我校设计类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音乐类:按照我校专业(专业方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