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 | 伊春职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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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263 | 253 |
高职排名 | 553 | 73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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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7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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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5 | 98391 | 16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5 | 43570 | 160 |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坐落在钟灵毓秀、人文荟萃的古都南京,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独立建制的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立足地方、服务社会、育人为本、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主要任务,认真践行“修德砺能”的校训精神,大力倡导“进取创新”的校风,“敬业厚生”的教风和“勤学敏行”的学风,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综合素质教育,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求发展,加速争创一流高等职业院校。
咨询电话
025-8539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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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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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立完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年/生。学校设有院长奖学金、综合奖学金以及各类单项奖学金。入学前,确有经济困难,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家庭贫困学生在校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不高于480元/月/生)。对孤儿、持残疾证的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学费全免。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行报到。
伊春职业学院坐落在素有“祖国林都”、“红松故乡”、“世界十佳和谐城市”美誉的生态园林城市——伊春市。学校是一所医、工、理、经、管、文、艺、师兼容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至今有60多年的办学历史。
学校办学条件优越,师资力量雄厚,人才培养水平高。2020年,学校被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教育厅确认为开展军转干部培训指定高校,是全省承办6所高校中唯一一所高职院校。2021年12月,学校被确定为全省第二轮“双高”项目建设单位,“智能钢铁冶金类专业群”被列为省第二轮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同时学校与哈工大、哈工程、哈理工等11所高校被确定为全省“资源型产业发展和 装备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咨询电话:0458-3769070、3768595、3769086
13845877817(孙老师)、13904586234(王老师)、18845800866(谷老师)、13846690610(杜老师)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新兴西大街65号
邮 编:153000
一、五年制大专学生前三年(含三年制中职的考生)享受中职国家资助政策:
1.中职国家免学费 农村户籍(含县镇)学生享受国家免收学费政策;城市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按一定比例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中职国家奖学金 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3.中职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为三等,资助标准平均为每人每年2000元。
二、高职三年制学生(含五年制后二年学生)享受高职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2.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平均为每人每年3300元。
4.“温暖工程”助学金: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实际情况给予资助。
5.国家助学贷款:高职学生每年可申请上限为8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可用来支付学费和寝费,大学就读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毕业后5年内可只偿还利息,毕业5年后开始本息同时偿还,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
6.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7.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我校特困毕业生到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满三年的可补偿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退役一年以上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入我校后,可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9.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国家补偿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如自愿复学(或入学),可获学费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0.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直招士官的学生,国家补偿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11.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另外我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对发生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