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南阳理工学院 | 楚雄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00 | 525 |
| 校友会(综合) | 398 | 389 |
| 武书连 | 487 | 69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5 | 93448 | 51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6 | 148869 | 400 | |
| 2021 | 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办,就读在南阳医专 | 本科二批 | 515 | 121053 | 400 | |
| 2021 | 软件类 | 本科二批 | 478 | 176475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45 | 229192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3 | 20389 | 5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2 | 46841 | 466 | |
| 2021 | 与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联办,就读在南阳医专 | 本科二批 | 547 | 29417 | 4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12 | 54859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6 | 195410 | 4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2 | 67601 | 435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37 | 91655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1 | 24965 | 5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31 | 32533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76 | 65002 | 435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3 | 73719 | 435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50 | 82608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6 | 11618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40 | 20928 | 500 | |
| 2021 | 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8 | 26340 | 500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0 | 30375 | 500 |
南阳理工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南省南阳市。学校前身是1987年5月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的南阳大学;1993年1月国家教委批准建立南阳理工学院,原张仲景国医大学并入;2004年5月教育部批准升格本科院校,实行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近年来,学校先后获批国家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产教融合项目学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学校、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计算机类专业系统能力培养试点学校、科技部众创空间、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河南省首批高校科研院所双创基地、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等诸多荣誉,在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经验交流会、2019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典型发言,2020年荣获河南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为服务南阳和中原更加出彩积极贡献力量。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12000元。
(四)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学生获取劳动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五)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六)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具体资助方法按《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办法》《南阳理工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南阳理工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在河南省录取批次有艺术本科批A段、专升本批、艺术专科批、国家专项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本科批、本科二批。
具体省份批次安排请考生关注各省招生计划公布。
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
(一)考生符合报考条件和所在省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
(二)考生文化成绩(高考成绩)在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之上。
(三)考生专业成绩(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在所在省专业成绩合格线之上。
(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录取模式或虽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但可使用学校录取规则的省份,按“志愿清、专业清”规则进行录取。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播音、编导类专业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五)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模式且有省定统一录取规则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综合成绩计算规则,以投档分为排序成绩,按照“分数优先”规则进行录取。
(六)在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使用“专业志愿清”规则进行录取。
2.美术、音乐类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统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排序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内蒙古自治区专业联考成绩,按照“排序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排序择优录取。
(七)对艺术专业成绩(排序成绩)并列分,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仍同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条件的考生均公平对待。
楚雄师范学院是云南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1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在原楚雄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楚雄民族师范学校合并基础上组建成立,办学渊源可追溯到1936年10月6日正式成立的省立镇南师范学校。2009年荣获中央文明委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云南省高校中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学校。2010年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2014年被教育部列为“卓越小学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国家级项目单位。2015年获批为云南省地方大学应用型整体转型改革试点高校。2016年“教育学”入选云南省一流学科(高原学科)建设项目。2017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校园”,是云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目前,正在着力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楚雄师范学院已建立起多项贫困学生奖助学金
为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学生资助工作宗旨与目标,通过多年的努力,学校已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导,各类奖助学金为主要形式,以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为补充的集“奖、贷、勤、补、缓、提、保”为一体的帮困助学育人体系和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楚雄师范学院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设置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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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助人数 |
资助总金额(万元)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411 |
205.5 |
|
国家一等助学金 |
1130 |
395.5 |
|
国家二等助学金 |
3334 |
833.5 |
|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
81 |
32.4 |
|
定期困难补助 |
2936 |
137.42 |
|
临时困难补助 |
7 |
0.34 |
|
御寒物品补助 |
700 |
7 |
|
勤工助学 |
4300 |
53.945 |
|
1.招生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招生计划:按国家教育部核准的,各省(市、区)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录取原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投档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设置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第一排序为第一志愿);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受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将参考其所报考志愿情况,录取到我校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或所报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
(1)、书法学专业在云南和山东认可和使用我校组织的校考成绩;其它省(市、区)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2)、除书法学以外的其它艺术专业均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联考成绩。
6.艺术类考生的录取:
(1)、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招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控制线,专业成绩合格(省统考/联考、校考成绩)。
(2)、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我校使用各省(市、区)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业合格考生。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我校认可和使用各省(市、区)专业联考(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市、区)本科最低控制线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省(市、区),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校对往届生没有特别要求,只要符合录取条件的往届生,学校一视同仁择优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