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青岛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03 | 110 | 
| 校友会(综合) | 136 | 119 | 
| 武书连 | 72 | 167 | 
| US排名 | 940 | 1434 | 
| 泰晤士 | 50-7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47 | 64908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550 | 60769 | 444 | |
| 2021 | 面向青岛地区招生 | 普通类一段 | 539 | 76144 | 44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35 | 82497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29 | 92168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80 | 29496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60 | 48319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5 | 26861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78 | 5020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95 | 11739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27 | 33430 | 50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61 | 21545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603 | 2162 | 456 |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属重点综合大学,山东省与青岛市共建高校;是教育部 “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是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研究生免试入学推荐权的高校。
美丽青大 百强高校
◇魅力青岛 美丽青大
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被誉为“世界啤酒之城”、“世界帆船之都”,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著名的海滨旅游胜地。青岛大学犹如一颗灿烂的明珠镶嵌在青岛海滨,南临黄海、北依浮山,海映山色、校园优美。学校秉承明德博学守正出奇”的校训精神,倡导学术包容,汲取多元文化,承担社会责任,培养了一批引领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高素质人才。多年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位列武书连中国大学100强,ESI中国大学综合排名100强。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合格的考生。
第十七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大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八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对学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除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专业限招女生外,其它各专业对男女考生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按以下原则录取。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文化课成绩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学校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其中,报考音乐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报考音乐学(理论方向)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其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青岛大学划定的专业成绩合格线240分以上(含240分),未达到者不予录取 。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
填报青岛大学志愿的考生,在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还须达到青岛大学在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分专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
其中,美术类的绘画专业按照我校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可兼报,按照我校设计类专业成绩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音乐类:按照我校专业(专业方向)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家庭贫困的学生,青岛大学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体,以学校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困补助、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特困生家庭走访等为辅助,以社会奖助学金、社会结对资助、“爱心基金”“爱心超市”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元化、有重点的资助体系。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国家海洋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素有“航海家的摇篮”之称,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
大连海事大学的发展历史,代表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的发展历程。学校在民族饱受外辱、国运衰败之际萌发创办,并肩负着“挽救航权,振兴国运”的历史使命,虽几经周折、历经磨难,但始终薪火相传,不断发展,培养了大批航运事业的栋梁之才,为振兴和发展国家航运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的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凡进入调档线的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专业要求的情况下,均予以录取。
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同分考生,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排序,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排序。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市,按其相关文件规定的同分处理方法执行。在专业录取环节中,遇到同分同位现象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在专业调剂环节,将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确定专业的重要参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海上专业)、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三个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考生应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应达到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招生计划调整至生源充足的省(区、市)进行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与普通类专业分别单独代码招生(具体情况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仅招收有此类专业志愿的考生。
学校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办法。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具体专业,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末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在专业大类所含专业范围内进行分流。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且无招生比例限制。
多年来,学校十分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以立德树人为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全面启动了“资学、励志、助困、助心”的资助体系管理模式。学校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托学院资助工作专业队伍和资助服务联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家教服务中心等学生社团,建立起“奖贷勤助补为主体、两大基金为支撑、学生医疗保险为保障、励志发展和暖心工程为护翼”的全方位发展型资助体系,紧紧围绕“尚德、励志、感恩、济世”的育人主线,深入开展资助育人工程。

一、奖助学金设置
1.高额、高比例的奖学型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专项奖学金(1000元-10000元/人)、航海类专业奖学金(1000元-2000元/人)、陆上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1000元-3000元/人)和单项奖学金(100元-1000元/人)。每年奖学型奖学金的覆盖面超过参评学生的30%。
2.全国首创的“情商奖学金”:2007年我校在全国高校中率先设立 “情商奖学金”。从精神文明、科技活动、社会实践、自励自强、文艺活动、体育活动、军政素质等七个方面对情商素质较高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获得情商奖学金奖励的学生越来越受到企事业单位的青睐,成为海大学生应聘社会工作的“特色名片”。
3.备受瞩目的“校长奖学金”:每年一度的“校十佳大学生暨校长奖学金”评选是备受全校师生瞩目的盛大学生活动,这一奖项也是学校最高学生荣誉。经过各学院推选、全校学生代表投票、教师代表终选并经校长审定,最终确定获奖者。校长奖学金10000元/人,获奖学生从评定之日起至本科毕业前,参加境外短期交流、校际交换和联合培养等项目可额外获得20000元人民币的资助,并可随校船出访。
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设立的专项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大缓解了学生经济困难的局面。
二、贷款和代偿服务
1999年学校开始开展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改善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力承担学费、生活费的困境。
1.助学贷款服务: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顺利申请贷款,缓解经济压力。
2.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服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后中西部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或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其学费或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由学生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其中一项。每年代偿学费总额或贷款总额的1/3,三年代偿完毕,实现毕业生在校期间免费学习。
三、校内外勤工助学服务
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和家教服务中心通过联系学校各二级单位,并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积极为学校学生争取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和家教服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个人劳动获得生活补贴,培养了学生坚强独立、敬业爱岗的精神。学校每年投入勤工助学经费300万,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上千个,鼓励中低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并对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表彰。
四、多种困难补助和医疗保险服务
学校每年定期发放学生御寒补助,资助来自长江以南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购买御寒衣物,使其尽快适应北方寒冷的天气环境,安心学习。每年寒假返乡期间,学校根据学生家庭所在省份,特地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返乡的路途补助,确保学生及时购买车票,顺利回乡与家人团聚。同时,当在校学生出现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时,医疗保险作为一项应急措施能有效保障学生及时住院治疗,解决了学生的后顾之忧。
五、两大基金
1.“博联基金”:由学校校友李乐民出资设立,专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校报到后即可申请博联基金的资助,解决入学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等,让学生安心入学。最高申请金额达1.5万元。
2.“校友爱心基金”:由学校广大教职员工及校友发起设立,倡导“今天受助、明天助人”的理念传递爱心,用于扶贫帮困、救急解难,鼓励受助人自立自强,在其有经济能力时积极回馈基金。享受国家低保待遇家庭的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突发特殊困难(系本人因重大事故或身患重症,如交通事故造成本人重伤或严重致残,或本人确诊患有恶性重症等)的学生均可申请。资助额度为1千元到1万元不等。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暖心服务
学校坚持将人文关怀贯穿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大学生活,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绿色通道”为新生入学提供缓交学费快速报到服务,“爱心超市”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免费发放生活日用品和学习工具,寒暑假期间指导员组队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实际状况并设法提供相应帮助,通过素质拓展、学业援助、节日活动、畅谈讨论、就业援助等形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保驾护航。
七、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
学校注重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通过演讲比赛、优秀学生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励志讲坛、游学实践、诚信教育月、资助政策宣传月、素质培养训练营、企业实习项目、国内游学实践活动、海外游学项目等形式多样的资助育人活动,鼓励全校学生奋发图强,励志成才,感恩思源,反哺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