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251 | - |
| 高职排名 | 230 | 42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1 | 203854 | 20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7 | 80238 | 22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A段 | 305 | 89529 | 16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A段 | 321 | 38414 | 16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A段 | 412 | 0 | 150 | |
| 2020 | 普通类 | 专科批A段 | 417 | 0 | 150 |
◎国家“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全国10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之一
◎国家职业教育导游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主持单位
各省录取批次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手册。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文化课统考和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所在省市区相关招生要求。学院认可各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及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联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建校于1946年,是抗战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创建的第一所公安教育训练机构,是目前我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亦是我省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
自1978年开始公安专业学历教育以来,学院经历了多次改革与发展,规模由小到大,类型结构由最初的中专教育、到与黑大联合办学的专科教育、再到独立办学的高等职业教育以及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阶段,现已形成了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特色鲜明的办学格局。特别是近年来,学院坚持从严治学,首创研发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获得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为公安教育发展探索出了新路,得到公安部和基层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为我省公安专业人才的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学院录取批次为专科提前批次,黑龙江省教育厅为学院单独设置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录取时段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前投档录取。根据“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考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及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学院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严格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被学院录取者,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录取。
根据各志愿地、专业、科类、性别招生计划数及高考分数,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投档,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即首先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个检索投档,当第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检索其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当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理科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