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齐齐哈尔医学院 |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562 | 
| 校友会(综合) | 398 | 516 | 
| 武书连 | 511 | - | 
| 软科(医药) | 68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A段 | 449 | 28687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B段 | 416 | 38341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14 | 38951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384 | 48872 | 28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A段 | 406 | 41527 | 2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22 | 14315 | 3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16 | 160740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4 | 34657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6 | 12845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9 | 43741 | 454 | 
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走过74年的光辉历程。学院是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是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示范高校;是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学院设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设有本科专业24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护理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8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3个,省级教学团队、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3个。学院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护理学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齐齐哈尔市--中国魅力城市
     丹顶鹤的故乡--扎龙自然保护区
     美丽的风景区--明月岛
     美丽的自然风光--辽阔的草原
     冰雪世界--市内滑雪、冰雕
     齐齐哈尔医学院坐落于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美丽的劳动畔
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绿色通道”制度,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相关证明办理入学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学生请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年5000元(办理贷款学生请认真阅读《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勤工助学: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勤工助学的岗位,帮助学生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是河北省教育厅直属、与沧州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于1952年在天津建校,由河北省水利厅、交通厅、工业厅合办,校名为“河北水利土木学校”,是当时华北地区最早建立的水利学校之一,也是解放后全国最早独立设立的水利学校之一;1955年更名为“河北省天津水利学校”;1958年,迁至保定市,升格为高等学校,更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1959年更名为“河北保定水利水电专科学校”;196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河北水利学院”;1962年因国家政策调整恢复为专科;1963年更名为“河北水利学校”,1965年更名为“河北水利工读专科学校”;1966年迁至石家庄平山县岗南镇;1970年迁至沧州市,更名为“河北水利专科学校”;1992年更名为“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2015年学院整体迁入新校区。2016年3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再次升格为本科院校,重新命名为“河北水利电力学院”。2020年12月30日获批为河北省第二批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试点单位。
河北水利电力学院坐落于渤海之滨、运河之畔的沧州市,位于沧州西南高教区,区位优越,交通便利,环境恬静优美。
1、根据国家规定,学校向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等。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一学期后,根据有关规定,可自愿申请并经银行批准后获得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同时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3、设立勤工助学基金,为生活困难学生寻找和安排助学岗位,支付劳务性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