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193 |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56 |
| 高职排名 | 383 | 9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4 | 123061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3 | 16419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3 | 124255 | 200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就业工作,实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与众多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校外实习实训基地,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适应市场需要的就业能力。学院与行业协会和企业专家共同研讨人才培养方案、培养模式以及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等,加强实验、实习、实训工作,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努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保障学生高质量就业。学院2011届、2012届毕业生就业率均超过99%。学院在2013年4月被四川省教育厅授予“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始创于1998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办学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高,始终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学校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及原则,并在办学实践中不断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发展中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社会知名度与美誉度日益提高。
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学校取得了多项重要办学成果。2017年通过了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省级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评审,跻身于云南省12所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行列;2018年,被确立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8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之一,同时被教育厅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管理15强;2019年,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 —2018年)中,共获得8项省级示范性成果,其中 5 项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成果;2020年,学校入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和教育部首批“鲁班工坊”联盟成员单位;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屡获佳绩,累计获全国、全省各门类一、二、三等奖上百项;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向好,已连续三年获得“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一、二等奖”,2020年,我校被列为国家首批100所毕业生就业布点监测的高校,在就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际初次就业率达到了90.2%,为云南省争得了荣誉,同时获得了云南省高校排名第15名和民办高职第一的好成绩。在2020年GDI高职高专排行榜中,我校在全国民办高职院校中位列第43位,进入云南省高职院校前10位,稳居云南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目前,学校所获得的省级和国家级重要办学成果数量稳居民办高职院校领先地位。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业设置合理、实训条件好,教学质量高,实行订单式培养;毕业生素质过硬,就业渠道广,毕业生供不应求,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
学院面向市场,以就业为目标,设有“毕业生就业推荐办公室”,将“大学生素质培训”、“职业生涯规划系列讲座”、“企业家讲坛”、“毕业生职前培训”等就业指导系列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以新颖独特的互动式、作训式、启发式的教学方法,使学生积极调整心态,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为就业创业做好准备。
为了提高学生毕业后就业的竞争力,学院建立健全了考级考证制度。学生在校期间,组织参与相应专业的等级证书考试: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证、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秘书资格证、办公自动化资格证、数控机床程序编程员、电工、钳工、机加工资格证、施工管理员、工程造价员、测量放线员、工程造价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厨师等级证、广告设计师证等,为学生今后的就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