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四川师范大学 | 中国计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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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200 | 131 |
校友会(综合) | 144 | 226 |
武书连 | 158 | 204 |
US排名 | 1301 | 1659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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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0 | 47298 | 521 | |
2021 | 高端技能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22 | 81995 | 521 | |
2021 | 西藏定向 | 本科一批 | 520 | 83978 | 52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5 | 8750 | 541 | |
2021 | 西藏定向 | 本科一批 | 525 | 27273 | 541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80 | 32505 | 52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9 | 5162 | 541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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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9 | 53943 | 49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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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83 | 60037 | 495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平行录取一段 | 571 | 73391 | 495 |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二个校区。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创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学校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合并私立川北文学院,组成公立川北大学,迁址四川省南充市,改称川北大学。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3年,原重庆师范学院部分系科师生进入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四川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迁到成都狮子山。1964年,原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我校。1985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整体并入我校。
第二十二条 体育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9个本科专业以及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2个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之和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3个本科专业以及编导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体育类或编导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文化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3.其余艺术类及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是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体育类或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为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①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到生源所在地的指定银行或学校申请助学贷款。
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用于特别优秀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8000元/人·年。
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5000元/人·年。
④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的专项助学金,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同程度为2000 — 4000元/人·年。
⑤申请减免学费: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获得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表现良好,获得贷款后仍然无法交纳全部学费的,可申请减免学费,待学校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减免金额。
⑥申请困难补助:对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和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
⑦申请社会奖(助)学金:我校的社会奖(助)学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例如真维斯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和“应善良”助学金等,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与奖(助)学金设立者的意愿而定。
⑧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通过校内或校外合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适当数量且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活动的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岗位报酬的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中国计量大学是一所以计量、标准、质量、市场监管和检验检疫为办学特色的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78年由国家计量总局创建的杭州计量学校,1985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中国计量学院,2016年更名为中国计量大学,2019年成为浙江省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共建大学和“省市共建”重点大学。
学校建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设有19个学院(部、中心)。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1.5万余人、研究生2800余人。在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分类评价中,连续四年位列多科性教学研究型高校、硕士培养高校第一名,2020年列软科中国大学排名硕士点高校第一。
第四章 录取规则(节选中国计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十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男女生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教育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对《指导意见》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
第十八条 录取具体方式
(一)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100%的比例调档,其他省份原则上按不高于招生计划数的110%比例调档。若生源不足,则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补调档。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2021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四)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并结合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科成绩等,择优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五)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分根据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综合分计算规则计分,若无特定规则,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六)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翻译)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金融学类(金融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报考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的考生,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可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七)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量新学院(荣誉学院)选拔:浙江省考生高考总分高出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30分及以上,被我校录取后可在报到前向学校申请免试进入量新学院,在校期间可自愿免试进入本硕创新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对港澳台侨考生以及对台免试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1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全日制专升本和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点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该类招生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单科要求:学校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对于未参加新课改以及要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对于高考单科成绩过低的考生,予以退档。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其数学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报考艺术设计、工业设计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60分。上述单科成绩以总分150分标准计算并视高考试卷难度和整体水平以及生源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微调。
中国计量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国家资助 | 国家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8000元/人年。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为5000元/人年。 | |
国家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资助金额为一档助学金4000元/人年 ,二档助学金2500元/人年。 | |
学校资助 | 校设奖学金 | 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由学校出资设立。分为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比一次。 |
学费减免 | 学校对家庭经济确有困难而无力解决在校期间学习费用的部分学生实行学费减免,一等减免金额为每学年每生应交学费的100%,二等减免金额为每学年每生应交学费的50%。 | |
临时困难补助 | 为帮助发生突发性事故而造成生活临时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设立临时性困难补助基金。一般一次为500元,最高不超过1200元;一学年总额不得超过2000元,特殊情况经研究可以酌情处理。 | |
校内勤工助学 |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安心完成学业而设立。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由学校统筹安排、设置。 | |
社会资助 | 海克斯康奖学金 | 由企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 |
思源奖学金 | ||
赛尔富奖助学金 | ||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 ||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慈善总会“助学助困”助学金 | ||
移动励志奖学金 | ||
温商奖学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