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科技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23 | 220 |
| 校友会(综合) | 116 | 207 |
| 武书连 | 101 | 293 |
| US排名 | 405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21 | 106335 | 444 | |
| 2021 | 泰安校区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522 | 104995 | 44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12 | 124768 | 444 | |
| 2021 | 泰安校区 | 普通类一段 | 496 | 159262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78 | 200140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2 | 213212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6 | 26498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5 | 4188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2 | 7572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2 | 55007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7 | 7157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6 | 19495 | 456 |
学校建校于1951年,是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山东省重点建设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和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
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特色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8个,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门,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精品课程10门,教学成果奖5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品牌特色专业18个,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9个,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5个,一流本科课程75门,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1门,精品课程58门,教学成果奖118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1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新旧动能转换行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1个。
我校培养的毕业生以思想政治素质过硬、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发展后劲足而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与好评。毕业生可在全国各地、各行各业的企事业单位自主择业。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全省高校前列。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缴纳学费实施办法(试行)》沈师大校发【2009】128号文件规定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