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女子学院 | 安顺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42 | 470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427 |
| 武书连 | 67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0879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9 | 323481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4 | 209057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431 | 30188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85 | 50319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1 | 194161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7 | 27539 | 4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396 | 98984 | 367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04 | 91185 | 367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1 | 25322 | 479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511 | 25683 | 479 |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128.67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安顺学院坐落在贵州省安顺市。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素有“黔之腹、滇之喉”之称。全市总面积9267平方公里,总人口300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9%。安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亚洲文明之灯”普定穿洞古人类文化遗址、“千古之谜”关岭“红崖天书”、“世界唯一”的明代屯堡村落、“中国戏剧活化石”安顺地戏、“东方第一染”安顺蜡染,有“屯堡文化之乡”“蜡染之乡”“西部之秀”的美誉,是国家最早确定的甲类旅游开放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最美丽城市、中国十大特色休闲城市,境内有闻名遐迩的黄果树瀑布。安顺是中国共产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全国“100位为新中国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王若飞同志的故乡。
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在相同分数下择优录取。
安顺学院2017年录取时间安排
省市区 |
录取批次 |
录取时间 |
贵州省 |
本科提前批 |
7月9日至7月24日 |
本科第二批(含民族班、民族预科) |
7月27日至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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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升本 |
7月20日至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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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专科批 |
8月3日至8月7日 |
|
高职(专科)批 |
8月12日至8月20日 |
|
天津市 |
本科二批A阶段 |
7月20日至7月22日 |
河北省 |
本科提前批B段 |
7月12日至7月15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24日至8月3日 |
|
山西省 |
本科二批B段 |
8月2日至8月4日 |
内蒙古自治区 |
本科二批 |
7月19日至7月26日 |
辽宁省 |
体育本科二批 |
7月21日至7月29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30日至8月8日 |
|
黑龙江省 |
本科第二批 |
7月27日至8月2日 |
江苏省 |
第二批本科 |
7月20日至7月25日 |
福建省 |
体育类本科 |
7月9日至7月16日 |
本科提前批 |
7月6日至7月13日 |
|
第二批本科 |
7月27日至8月7日 |
|
江西省 |
艺体类本科二批 |
7月24日至8月8日 |
第二批本科 |
7月24日至8月8日 |
|
山东省 |
本科一批 |
7月15日至7月20日 |
本科二批 |
7月18日至8月2日 |
|
河南省 |
提前批艺术本科A段 |
7月9日至7月16日 |
本科二批 |
7月25日至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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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体育本科 |
7月8日至7月17日 |
第二批本科 |
7月26日至8月3日 |
|
湖南省 |
本科提前批 |
7月9日至7月11日 |
本科二批 |
7月24日至7月30日 |
|
广东省 |
第二批本科 |
7月20日至7月30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本科第二批 |
7月21日至7月30日 |
海南省 |
本科第A批 |
7月15日至7月22日 |
重庆市 |
体育本科第二批 |
7月12日至7月15日 |
本科第二批 |
7月27日至8月4日 |
|
四川省 |
艺体本科批 |
7月11日至7月22日 |
本科二批 |
7月27日至7月31日 |
|
云南省 |
艺术本科二批 |
7月22日至7月25日 |
第二批本科 |
7月27日至8月7日 |
|
甘肃省 |
本科二批 |
7月28日至8月4日 |
注:本日程系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文件安排的日程。以上日程如有变动,以录取期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日程为准。
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线后,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除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按照高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应届、往届生同样对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