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山东女子学院 | 太原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42 | 588 |
| 校友会(综合) | 464 | 482 |
| 武书连 | 679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2 | 190879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19 | 323481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4 | 209057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431 | 30188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85 | 50319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78 | 199368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505 | 13931 | 45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32 | 79349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19 | 87588 | 41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39 | 0 | 1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A段 | 494 | 16796 | 45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B段 | 466 | 24546 | 45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6 | 0 | 130 |
山东女子学院是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全国3所女子普通本科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2年,1984年举办成人高等教育,1995年举办普通高等专科教育,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并顺利通过评估。
学校有市中玉函校区和长清大学科技园校区,2005年9月,整体入驻长清大学城新校区。学校总占地面积11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建有实验(训)室82个,校外实习、就业“双基地”289个。馆藏纸质图书128.67万册,电子图书162.06万册。
第十二条 我校在各省的招生录取批次以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布为准。
第十三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本科英语、商务英语,专科大数据与会计(中澳合作办学)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四条 学校男女生兼招,无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我校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有关加分、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1.院校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2.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档考生按照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试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试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试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成绩相同时将参考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考生。
生源省(自治区)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四)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专科空中乘务专业由我校单独组织校考,采用网络提交视频,专家集中评阅的方式进行。投档时关联合格成绩,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春季高考录取原则
春季高考招生专业按照专业类别根据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若投档分相同,技能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果技能考试成绩再相同,依次按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成绩高者。
第十七条 本科音乐学专业、本科舞蹈学专业以及专科空中乘务专业,录取新生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仅面向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当年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录取原则:
1.本科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以及数字媒体艺术(校企合作)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本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科美术类专业关联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成绩达到专科合格线),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美术类专业考生在体检中是色盲者将进行退档处理。
4.本科音乐学专业使用山东省音乐类联考(山东师范大学平台)专业成绩,在进档考生中按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本科舞蹈学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专业统考成绩,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投档。我校在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学校餐厅能同时容纳万余人就餐,根据学生的不同需求设立了高、中、低档、回民、川味等不同区域。学生餐厅卫生、洁净、服务热情,获得长清大学科技园第一家“标准化食堂”的称号;被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食品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还被山东省高校后勤管理处伙食专业委员会评为“管理工作示范单位”。
学校设有生活用品超市、电话超市、先进的智能化浴室和形象设计室等一系列生活服务设施,保证了学生日常生活的需求。学生超市设立了生活日用品、食品和文体用品等8类经营项目,基本能满足学院师生学习和生活的要求。学生超市创造了大学科技园区的多个第一:第一家取得检疫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第一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和进行税务登记;第一家由长清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12315”挂牌。
太原学院地处山西省的省会太原。太原古称晋阳,也称“龙城”,濒临汾河,三面环山,是一座具有2500多年建城历史的古都,是我国北方著名的军事,文化重镇,世界闻名的晋商都会,中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之一。
太原学院前身为1984年创建的太原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9月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太原大学教育学院撤销原建制并入。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太原市人民政府管理、教学工作接受山西省教育厅指导。
校址: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邮编:030032
电话:0351-8378227
网址:https://www.tyu.edu.cn/
E-mail zb@tyu.edu.cn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五条 太原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采用投档成绩作为基准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对非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以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第一志愿不满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原则: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不含专业服从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时,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考生单科成绩排序的顺序是: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将调配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则予以退档。
(2)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选考科目规定和投档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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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类专业(音乐表演和舞蹈编导专业)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二条 专升本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所报专业,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网站进行查询。
第二十四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