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首都体育学院 | 衡水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553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464 |
| 武书连 | 566 | 699 |
| 软科(民族) | 3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5 | 29464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5 | 30888 | 40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9 | 78673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3 | 19646 | 45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56 | 128454 | 412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5 | 168185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8 | 44383 | 45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1 | 69829 | 200 |
首都体育学院是北京市属唯一高等体育院校,创建于1956年,原名北京体育学校。1960年,改建为北京体育师范学院。1962年,并入北京师范学院。1979年,恢复北京体育师范学院。2000年,更名为首都体育学院。2020年,依据北京市属公办高校分类发展方案,我校被确定为“高水平特色型大学”。
学校现有本部校区、北校区和凤凰岭校区3个校区,各类在校生总人数5046人,其中本科生3298人,博士、硕士研究生840人,成人学历教育学生520人,附属竞技体校学生287人,留学生101人。
5.运动训练专业、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两个专业均授予教育学学位)的报名条件须具有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的同等学历,具备二级运动员(含)或二级武士(含)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考生需参加由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的文化考试和体育考试,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各专项录取计划、文体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2009年招生计划与收费标准
专 业 |
学费标准 (每学年) |
住宿费 (每学年) |
办学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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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招 |
新闻学 |
4200元 |
750—1200元 |
校本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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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4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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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人体科学 |
4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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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 体育 |
4200元 |
750—1200元 |
第一学年在 凤凰岭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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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教育 |
免收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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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体育 |
4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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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招 |
运动 训练 |
4200元 |
750—1200元 |
第一学年在 凤凰岭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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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传统体育 |
4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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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根据学习成绩和个人综合测评,有30%以上的学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还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困学生给予资助。
这是一个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的高校,
这是一所迈向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目标的本科院校——
优越的地理位置,吸引八方学子——
衡水学院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衡水市是冀东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滨临素有“京津冀最美湿地”之称的国家自然保护区衡水湖。大广、石黄高速纵横相交贯穿全境,并与京港澳、京福、青银等高速公路相连接,京九铁路与石德铁路在这里构成“黄金十字”。 衡水距京津仅2小时左右车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生就业前景广阔。新建落成的高铁站更是承担着石济客运专线、京九高铁联络线以及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将成为京津冀区域新的高铁枢纽。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要求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健康体检合格,考生的文化成绩和艺术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相应批次、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生源省相关招生要求。
1.河北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以及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或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依据,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美术学专业按照河北省投档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舞蹈表演(体育舞蹈)专业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其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以及美术类各专业,对进档考生依据“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统考(联考、校际联考)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政策性加分)×30%。
3.同分考生处理办法:按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专业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按照河北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预收学费标准如下:
1.优势专业:学前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60元;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翻译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390元。
2.其他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体育学类除外)、文学类(外国语文学类除外)、管理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
3.其他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900元。
4.艺术类和体育类学科门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三)住宿费: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元。
(四)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每生每年5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
以上收费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发生的其他费用如遇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收费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