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陕西艺术职业学院 |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 | 56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282 | - |
| 高职排名 | 631 | 9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6 | 16254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78 | 8538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3 | 136197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0 | 103586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3 | 16419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3 | 124255 | 200 |
◎创办于1952年, 其历史可追溯到1938年。
◎西北地区第一所省属公办艺术类高职院校。
◎全国唯一一所秦腔人才学历教育的高校。
◎中国秦腔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
◎全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设有戏曲学院、影视传媒学院、舞蹈学院、音乐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基础教学部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
◎设有21个高职专业,1个五年一贯制专业和6个中专专业。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500多人,面向20余个省市招生。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和文化课考试,在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普通类专业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录取规则,认可省考试院投档成绩和位次。
第十三条 陕西省播音编导类专业考生,在专业课、文化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四条 陕西省生源,我院使用陕西省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甘肃省生源,我院认可兰州文理学院表演专业(秦腔、陇剧)校考成绩。其他外省生源,我院认可生源省份考试院执行的艺术类统考、联考成绩。
第十五条 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在高考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政策照顾加分考生以及有其他特长的考生。
第十六条 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艺术类专业只能在艺术类同类专业间调剂。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录取时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以英语为主。
第十八条 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对录取办法另有具体要求的,则按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考试院)具体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录取新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划定。体育、艺术类本、专科文化课及专业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考试全部结束后,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学院将根据德、智、体发展的要求全面考核。对专业合格、达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陕西艺术职业学院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1、我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2、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每小时10元。
3、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上限8000元,每年7-8月期间在户籍所在地资助中心办理。
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始创于1998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办学综合实力强,办学质量高,始终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坚持学校的发展定位、发展思路及原则,并在办学实践中不断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在发展中取得了可喜的办学成果,社会知名度与美誉度日益提高。
特别是“十三五”期间,学校取得了多项重要办学成果。2017年通过了省教育厅和财政厅省级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评审,跻身于云南省12所特色骨干高职院校行列;2018年,被确立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和8个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单位之一,同时被教育厅评为云南省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高职教育管理15强;2019年,在高职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 —2018年)中,共获得8项省级示范性成果,其中 5 项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性成果;2020年,学校入选教育部“AI+智慧学习”人工智能学院项目试点和教育部首批“鲁班工坊”联盟成员单位;学生参加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和省级大学生职业技能大赛屡获佳绩,累计获全国、全省各门类一、二、三等奖上百项;毕业生就业工作持续向好,已连续三年获得“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一、二等奖”,2020年,我校被列为国家首批100所毕业生就业布点监测的高校,在就业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实际初次就业率达到了90.2%,为云南省争得了荣誉,同时获得了云南省高校排名第15名和民办高职第一的好成绩。在2020年GDI高职高专排行榜中,我校在全国民办高职院校中位列第43位,进入云南省高职院校前10位,稳居云南省民办高职院校第一。目前,学校所获得的省级和国家级重要办学成果数量稳居民办高职院校领先地位。
1.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学年。
3.学院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