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化工大学 | 合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63 | 267 |
| 校友会(综合) | 243 | 281 |
| 武书连 | 450 | 42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49 | 63720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19 | 7422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9 | 56169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0 | 106646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3 | 40308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20 | 62168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6 | 65018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6 | 73499 | 48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95 | 83262 | 488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74 | 14923 | 56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62 | 20961 | 560 |
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2年,校名为沈阳化学工业技术学校,隶属于东北人民政府,新中国化学工业和兵器工业的重要领导者、曾任石油化工部副部长和第五机械部部长、时任东北人民政府工业部化学工业管理局局长张珍兼任学校第一任校长。1953年,更名为重工业部沈阳化学工业学校,隶属于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1956年,转隶化学工业部。1958年,升格为本科,建立沈阳化工学院,为全国六所专门培养化工类高级人才高校之一。1960—1962年,更名辽宁科学技术大学,隶属中国科学院辽宁分院。2010年,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由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
我校毕业生的社会需求状况良好,多年一次就业率均在95%左右。
我校在辽宁省普通类、艺术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其它省市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市,凡取得该省市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艺术成绩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艺术类招生办法按《沈阳化工大学2020年艺术类招生章程》执行。
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市投档原则投档。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投档成绩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课成绩×60%)进档考生安排专业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普通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秉持“厚德、博学、善思、致用”的校训精神,走高质量、有特色的应用型发展之路,建立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同发展的学科体系,构建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被誉为“全国应用型本科院校第一方阵的排头兵”。
学校坚持以产业、专业、就业“三业一体”融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毕业生就业质量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被誉为“合肥市工程师培养的摇篮”。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省属本科高校前列,70%左右在安徽省就业,50%左右在合肥市就业,其中在科大讯飞、京东方、长鑫存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企业就业毕业生数量持续增多。学校先后获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和“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高校”。
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文件规定执行。
美术类考生按《合肥学院2022年美术类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我校所有美术类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美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成绩。认可生源省份投档规则。各省按文件规定的美术类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将考生投档后,学校将按生源省份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该省份未折算综合分,则按如下公式计算综合分,综合分=(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满分×70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30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当综合分相同时,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数学成绩依次排序录取;如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调剂原则与以上录取原则相同,直至录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