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建筑大学 | 泰山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24 | 376 |
| 校友会(综合) | 202 | 427 |
| 武书连 | 342 | 51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1 | 51387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09 | 77340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0024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35 | 68825 | 33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18 | 111959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88 | 17706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3 | 188057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3 | 211789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408 | 340977 | 150 |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 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我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一直较好,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统计的数据,我校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在2002—2010年连续9年名列省内高校前茅。学校于2009年被国家教育部授予了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建校60余年来,我校毕业生遍布海内外,成为各个地区和各个行业的骨干力量。近年来,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就业的毕业生一直占总人数的80%以上,到国务院各部委直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占总数的30%以上,还有部分品学兼优的毕业生被选干、考取政府公务员等。同时每年有相当数量的学生考取研究生或出国,进一步学习深造。
我校毕业生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按照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办法落实就业单位。学校已经建立起较为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指导和服务体系,建立便捷有效的供求信息库,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就业指导和就业信息发布,实现毕业生资源的合理化配置。学校每年都举行大型校内双向选择洽谈会和百余场专场招聘会,同时不断拓宽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加强和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起了一批较为固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提供了方便。据统计,我校毕业生通过学校双选会或由学校提供就业信息落实就业单位的比例,近年来一直占当年初次就业率的70%以上。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西省、内蒙古、贵州省、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福建省、广西自治区等11个省区继续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我校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给水排水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物流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园林(景观设计方向)等13个本科专业和方向继续在理工类一批次录取。
1、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动画,在辽宁省等10个省份招生。其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西省等9个省份单独组织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
2、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我校安排了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没有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为考生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并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今年所在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
我校对往届生不作特殊录取的规定。
泰山学院是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开始举办高等教育,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创办的泰安府官立师范学堂。校园坐落在世界首例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世界地质公园——泰山南麓,毗邻省级旅游度假区——天平湖,建有国内首座以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名字命名的图书馆——万里图书馆。校园建筑错落有致,环境幽雅,景色宜人,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线,按照“品德为本、能力为上、分流培养、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思路,不断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学校是全省高校19所省级教师教育基地建设单位之一。现有教育部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本科特色专业7个,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省级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专业1个,校级特色专业25个;省级精品课程39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近年来,先后完成192项教学改革课题,有14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其中,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项。学生在全国和全省大学生“挑战杯”、科技文化创新、电子设计、数学建模、电子商务、艺术和体育技能等各类比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70项、省级奖励450项,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率屡创新高。毕业生考研录取率连续多年均在30%以上,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
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搜集整理用人单位的信息,并及时向毕业生发布就业信息,学校每年还举办多场大型毕业生就业招聘洽谈会,为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平台,近几年毕业生一次就业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
泰山学院新生录取原则
一、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认真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外语语种,不设单科成绩限制。
三、公费师范生招生,按《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四、考生的录取资格及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条件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凡复查结果与录取条件及高考体检严重不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山东省内艺术、体育类考生: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舞蹈学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与曲阜师范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共同组织的舞蹈学专业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其他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二、外省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三、音乐与舞蹈学类(含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舞蹈学(体育舞蹈方向)、舞蹈学(健美操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专业:录取时学校从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专业名次平行时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四、美术学(含师范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美术类)=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文学编导类)=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
五、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按进档考生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70%+文化成绩×30%)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
普通文、理科类专业录取办法
1.对进档考生,在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志愿清”)原则进行,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再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无法满足某考生报考专业,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高考相关科目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
2. 实行专业大类招生的专业,第一学年结束时按学校制定的专业分流办法进行专业分流。
一、山东省内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参加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外省考生必须是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山东省内美术类、体育类考生必须是参加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外省考生必须是参加本省组织的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三、各省招办根据文化课成绩按规定比例向学校投档。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体育教育专业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服装设计与工程、社会体育专业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择优录取。
四、我校录取的美术学专业新生入校后分油画、国画和书画三个方向。新生入校后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自愿选择专业方向。
五、艺体类考生入校后要进行专业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