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沈阳建筑大学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24 | 413 |
| 校友会(综合) | 202 | 307 |
| 武书连 | 342 | 69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1 | 51387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09 | 77340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9 | 10024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12 | 39100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68 | 5657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03 | 97797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5 | 15116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489 | 23463 | 45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68 | 61536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82994 | 52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1 | 82994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8 | 96232 | 430 | |
| 2021 | 男生 | 专科批 | 462 | 145582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23077 | 474 |
沈阳建筑大学是以建筑、土木、机械等学科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管、理、文、农、法、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省部共建高等学校,原隶属于国家建设部,2000 年在国家办学管理体制调整中划归辽宁省管理。2010年,辽宁省政府与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北京签署了共建沈阳建筑大学协议,为学校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建筑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密切学校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搭建了新的平台。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 1500亩。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 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等)、方便快捷的校园数字信息化平台。学校校园获得国家“2008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在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
我校2008年本科招生在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西省、内蒙古、贵州省、河南省、甘肃省、青海省、福建省、广西自治区等11个省区继续进入一批次录取。在辽宁省,我校建筑学、建筑学(中国-新西兰联合教学班)、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土木工程(英语强化)、给水排水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物流工程、环境工程、工程管理、园林(景观设计方向)等13个本科专业和方向继续在理工类一批次录取。
1、我校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广告学(广告设计方向)、动画,在辽宁省等10个省份招生。其中在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山西省等9个省份单独组织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
2、我校在录取过程中,在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成绩(含数学成绩)与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所取得的专业课成绩(我校安排了艺术类招生计划但没有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为考生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中所取得的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成绩+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我校艺术类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统考合格证,并报考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时根据今年所在省考生高考成绩情况确定外语小分分数线,工业设计专业在同等条件下参考数学成绩。
我校对往届生不作特殊录取的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以下简称中飞院),创建于1956年,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中国民用航空局与四川省共建高校。学院作为中国民航培养高素质人才的主力高校,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成为全球民航职业飞行员培养规模最大、能力最强、水平最高,享誉国内、在世界民航有着较高影响力的高等学府。中国民航70%以上的飞行员、80%以上的机长毕业于此,被称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
学院本部位于成都平原腹地的四川省广汉市,毗邻成都市青白江区,校区地跨川、豫两省五市七个校区,占地面积19000余亩。学院在四川新津、广汉、绵阳、遂宁和河南洛阳建有5个飞行训练分院,在自贡、梧州、哈尔滨建有合作飞行训练基地,管理运行5个通用及运输航空机场,拥有奖状CJ1/M2(Cessna525)、新舟600(MA600)、西门诺尔 (Piper PA44-180)、赛斯纳172(Cessna172R/S)、西锐20(Cirrus SR20)、钻石42(DA42NG)、钻石20(DA20-C1)、阿古斯塔( AW109sp)、罗滨逊66(R0binson R66)、罗滨逊44(R0binson R44)等机型共计21种型号400余架初、中、高级教练机,以及空客、波音等40台全飞行模拟机、固定模拟机和练习器,各型航空发动机500多台。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 学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选拔人才。
第二十条 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学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区)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二十一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招办的规定进行投档。投档后,学院按照考生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我院不认可任何降分投档政策。对于部分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区),按相应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对拟录取普通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分配专业,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同分排序细则:1、理科考生按照数学成绩和理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2、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成绩和文综成绩的顺序进行排序;3、不分科类考生按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进行排序,当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
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结合《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招飞简章》,我院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第二十三条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尚未完成且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范围内安排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2022年该专业面向黑龙江省、山东省、浙江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贵州省、河北省、吉林省和四川省招生。考生需参加我校专业校考并取得合格;文化及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考生所在省(市)确定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四川省考生文化成绩需达到普通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它事宜详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