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宿州学院 |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66 | 540 |
| 校友会(综合) | 452 | 398 |
| 武书连 | 590 | 6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46 | 129368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1 | 225422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28 | 145853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0 | 35085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6 | 172218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6 | 100337 | 41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6 | 31208 | 51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1 | 96253 | 348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9 | 154758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395 | 100418 | 348 | |
| 2021 | 应用型本科 | 本科二批 | 390 | 103980 | 348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383 | 108924 | 348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358 | 127104 | 348 | |
| 2021 | 面试合格 | 专科批 | 208 | 203590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2 | 30049 | 413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76843 | 180 | |
| 2021 | 民族班 | 本科二批 | 448 | 35430 | 413 | |
| 2021 | 精准专项 | 本科二批 | 428 | 44011 | 41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13 | 50900 | 413 | |
| 2021 | 面试合格 | 专科批 | 220 | 129499 | 180 |
被评为第一届“安徽省文明校园”
获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关示范单位”
被评为第十一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安徽省文化厅评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习基地”
获批为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立项建设单位
被评为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
被评为全省共青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获批为“第一届安徽省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
通过省级示范应用型本科高校立项建设单位验收
被省体育局评为“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
宿州学院在安徽省共有三个批次
本科二批
省统考艺术本科批
体育本科批
艺术类招生:我校在山东等省份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艺术类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达到所在省份规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分数排序。按照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宿州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请咨询学生处
电话:0557-2871227
网址:http://xsc.ahszu.edu.cn/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我校历来高度重视,积极创造条件,广泛筹措资金,全面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在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承诺的基础上追求“精准资助”工作目标。
2015年我校提取资金390万元用于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经费,达到学校教育事业收入的4.9%。共评审国家奖助学金4681人,总金额1430.1万元;评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3204人,金额261.65万元;帮助2730名学生成功申请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841万元;设立了413个勤工助学岗位,发放补助80多万元;为22名孤儿学生全额减免学费,减免金额10万元;帮助47名学生申请义务兵国家资助,资助金额40万元。
学生资助工作咨询电话:0557-2871227。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1825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创办于1979年,曾隶属于国家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4月,学校划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201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5年12月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568人,其中本科生13972人。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
根据国家教育部2020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遵循 “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具体的规则如下:
1. 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投档。在录取过程中,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
2. 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3. 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的顺序依次安排,不设置专业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调剂到其他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外校际交流项目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调剂。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
4.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5.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6. 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7.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专业成绩认可生源所在省的艺术类相应术科的统考(联考)成绩,考生的文化成绩和术科专业成绩均须达到其所在省的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的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联考),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术科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术科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美术类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生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在湖南省的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统考成绩,认可湖南省平行志愿统一的投档排序规则以及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控制分数线。
8. 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1)在设有空中乘务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参加专业统考且合格,如果文化成绩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2)我校未开展专业校考且无相应专业统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应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空中乘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象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3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成绩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9. 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政策执行。我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分为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定向广西“老、少、边、山、穷” 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招收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考生。
10. 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我校原则上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录取投档办法进行录取,同时对一些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1、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专业统考。
2、艺术类专业按高考综合分(总分)达到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艺术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统考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4、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为使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特困生勤工助学金,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可获得每年约1000元的津贴。学校可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贷款免息,贷款学生人数比例原则上为当年在校生总数的20%。此外,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每年补助一次,每人1000元,获得补助的学生人数比例为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