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89 | 243 |
| 高职排名 | 472 | 50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45 | 0 | 120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2 | 11596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54 | 33952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0 | 114119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3 | 47650 | 22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是天津市高职示范校和天津市双高建设单位,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中国经济发展的第三极,经济活跃,交通便利。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3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多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0万册,电子图书27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校园网互联互通,有线、无线全覆盖;体育、文化、生活设施完善,绿草成茵、湖波潋滟,校园文化气息浓郁。学院根植天津滨海新区,服务京津冀,面向全国,以现代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开设现代物流管理、关务与外贸服务、连锁经营与管理、智能物流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焊接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商务英语、商务日语、学前教育、园林技术、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党务工作等34个专业。目前,全日制大专学历在校生近7500人。学院围绕智能制造、智慧商贸物流、人工智能、智慧建造、智慧服务、数字创意打造专业群,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积极探索产业学院下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拥有机械加工与自动化、国际物流与现代服务、旅游与酒店管理、信息工程管理与服务、国际语言、艺术设计、国际商务、建筑工程技术与管理、园林等校内实训基地,100多个实训室,还与企业合作建有200多个校外实训基地,为学生专业学习实训提供了保障,实习就业无缝链接。学院注重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了86个学生社团。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在90%左右,且升学机会较多。天津市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在津签署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落户天津市,学生就业及可持续发展有坚实的环境基础和政策保障。
就业率较高,学院以“办学服务市场,教学服务学生”为办学理念,立足滨海,面向天津,服务全国,为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培养应用型的高等职业技术人才。正在努力建成一所具有高职特色和地域特点的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面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津市区就业!
可办助学贷款,参看我院当年招生简章。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为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2008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6年2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2020年被确定为福建省现代示范性高职院校,2021年被确定为福建省A类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一、国家奖助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专科学生,每生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专科学生,每生5000元/年。
(三)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就可以申请,分设特别困难、困难两个等级。特别困难,每生4500元/年;困难,每生2800元/年。
二、学校奖学金
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每学年评选两次,奖金500元至1200元。
三、应征入伍学费国家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役后回我校复学、退役一年后(含一年)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学费资助的标准不超过8000元。
四、勤工助学
校内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获得合法报酬。
五、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专应届毕业生公考、考级、考证、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2000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