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体育学院 | 许昌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39 |
| 校友会(综合) | 357 | 357 |
| 武书连 | 669 | 475 |
| 软科(民族) | 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39 | 25065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33 | 26356 | 463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4 | 137053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6 | 96112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2 | 170142 | 4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56 | 211482 | 400 |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 | 430 | 253042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43003 | 46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07 | 59025 | 466 |
天津体育学院始建于1958年8月,经过64年的发展,学校逐步形成了以体育学科为主、相关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特色,构建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完整办学体系。建设成为一所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现代体育高等学府。
学校团泊校区位于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健康产业园,占地面积1115.7亩,各类校舍建筑总面积约38.86万平方米,于2017年11月投入使用。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目前设有18个本科专业,涉及教育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医学6个学科门类。学校自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3年通过立项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验收,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体育学一级学科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在2017年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体育学一级学科获A-等级。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运动康复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舞蹈学、特殊教育和新闻学专业认定为天津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体育运动心理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4门课程获批天津市一流本科建设课程。
天津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设置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学校面向本科学生个人设立两类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
政府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校级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学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
各类奖学金介绍
一、政府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文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
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我市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文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额根据当年上级文件确定。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二、校级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的优秀本科学生。
(1)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年级学生总数的3%,每学年标准2000元。
(2)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年级学生总数的12%,每学年标准1400元。
(3)三等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年级学生总数的25%,每学年标准800元。
2.自强学生奖学金
评审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1)一等自强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年级学生总数的2%,每学年标准1200元。
(2)二等自强学生奖学金评定比例占年级学生总数的8%,每学年标准800元。
3.校长奖学金
评审对象为大二以上(含大二)在思想引领、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优秀本科学生。每年评定名额不超过在校生人数的2‰,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天津体育学院学工部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许昌学院座落于汉魏故都——河南省许昌市。许昌地处“中原之中”,既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又是一座蓬勃发展的现代新城。许昌区位优势突出,距省会郑州80公里,是中原城市群、中原经济区核心城市之一,郑许一体化正加速推进。许昌交通条件便利,形成了集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航空为一体的快捷交通体系。许昌经济基础雄厚,现代工业体系齐全,重点产业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稳居河南第一方阵。许昌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被誉为中国花木之都、三国文化之乡、陶瓷文化之乡、腊梅文化之乡,先后获得国家文明城、国家卫生城、国家森林城、国家生态园林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等称号。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金额每生每学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每生每学年33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分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一般可通过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生源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获得每年不高于12000元的助学贷款,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通过银行获得助学贷款。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5.服兵役补偿代偿:参加服义务兵役、直招士官、退役入学、退役复学后可通过学校资助部门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助学金。
6.服务基层:毕业后服务基层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可通过学校及地方主管部门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帮助经济困难学生措施:
1.许昌学院综合奖学金:由学校出资,为激励我校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而设立,全校获奖人数占总人数的3%。
2.相与向上奖学金:由我校优秀校友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当年我校前十名考取高水平研究生院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
3.临时困难补助:为帮助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因突发事件而造成的学习、生活中的暂时性经济困难。
4.勤工助学: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
5.学费减免:根据《许昌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暂行办法》要求,对我校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因家庭意外遭遇自然灾害或变故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给予部分减免和全部减免。
6.社会捐助:社会爱心组织或个人通过学校向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进行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
7.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新生大礼包、寒假路费、棉衣补助等资助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