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青岛科技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160 |
| 校友会(综合) | 133 | 140 |
| 武书连 | 248 | 153 |
| US排名 | - | 1254 |
| 软科(医药) | 2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625 | 8171 | 463 | 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606 | 11582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99 | 12873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90 | 14520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88 | 14918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86 | 15319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67 | 19122 | 463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76 | 17315 | 463 | 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70 | 18519 | 463 | 物理/化学(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70 | 18519 | 463 | 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67 | 19122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62 | 20153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62 | 20153 | 463 | 化学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67 | 41354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554 | 55949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531 | 88654 | 444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普通类一段 | 523 | 102913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519 | 110093 | 444 | |
| 2021 | 高密校区 | 普通类一段 | 500 | 149881 | 444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一段 | 470 | 218353 | 444 |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5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学校已入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之列。学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新校区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设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防治疾病中心、中医药国际教育和交流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医药文化中心,并建有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中医药博物馆等。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成为优秀人才,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我校对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分为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层次,均为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预科生。分为一等助学金:3900元/人、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三等助学金:2700元/人。
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面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或学费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学生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获国家奖助学金人数将依据相关政策由天津市教委统一安排,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市级奖助学金
1.王克昌奖学金:我校每年参与天津市教委设置的“王克昌奖学金”的评定,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元/人。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3.天津市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由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面向我校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3年以上(含3年,下同)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三、校级奖助学金
1.“十佳大学生”校长奖学金:我校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授予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事迹特别突出且在学生中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学生。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2.岐黄科技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3.“天中之星”特别贡献奖学金:授予在道德示范、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自立自强、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艺创作、体育锻炼、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等领域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4.综合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一、二、三、四学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综合类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15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10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6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5%;
单项奖3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单项奖授予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有突出进步者、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在各级学习竞赛、体育比赛、科技活动成绩突出者。
5.优秀毕业生奖金:毕业班不实行奖学金制度,发放100元/人的实习补助费,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奖励优秀毕业生300元/人。
6.勇搏奖助学金:由张伯礼院士和王永炎院士捐资发起设立,并向知名医药企业募集资金注入该基金。“勇搏奖助学金”旨在奖励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砥砺他们“勇于拼搏、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善于创新”的优秀品质,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突出、专业能力过硬的合格人才。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7.学费减免:由学生自主申报,对在我校入学的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实行减收学杂费50%的政策。
8.临时困难补助:面向因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资助,按照困难情况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档次。
以上相关政策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22年3月
青岛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文、经、管、医、法、艺、教等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国家“111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山东省属重点建设的大学、山东省“强特色”高水平大学、山东省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被教育部评估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和“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荣获“山东省第一届省级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被社会赞誉为“中国橡胶工业的黄埔”。
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设立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
2、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年,奖励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3%。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资助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14%。
5、学校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等级、金额、比例分别为:特等奖,2000元/人·年,3‰;一等奖,1200元/人·年,3%;二等奖,700元/人·年,7%;三等奖,400元/人·年,15%。
6、学校单项素质奖学金
单项素质奖学金用于奖励再思想道德、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素质优异的学生。奖项、额度和比例为:思想品德奖,200元/人·年,5%;学习进步奖,200元/人·年,2%;科技创新奖,1000-2000元/项·年;文体优秀奖,200元/人·年,5%;社会实践奖,200元/人·年,8%。
7、校内助学金
学校设立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元/人·年,资助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5%。
8.其它奖、助学金
近年来,许多社会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奖、助学金,主要有“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海利尔奖学金、和氏璧奖学金、韩泰奖学金、江西泰丰奖学金、松井利夫奖学金、高校软控奖学金、高铁奖学金、天一化学奖学金、迈图有机硅教育发展奖学金、YOKOHAMA(优科豪马)奖学金、建方方学生奖励基金、诚功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奖学金和金宇助学金、锐生助学金、彤城助学金、高铁助学金、莎蔓莉莎助学金、万通助学金、海立美达助学金、建华助学金、戴国玲助学金、思源基金等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