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天津中医药大学 | 四川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00 |
| 校友会(综合) | 133 | 144 |
| 武书连 | 248 | 158 |
| US排名 | - | 1301 |
| 软科(医药) | 22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625 | 8171 | 463 | 化学、生物(2科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606 | 11582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99 | 12873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90 | 14520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B段 | 588 | 14918 | 463 | 物/化/生(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86 | 15319 | 463 | 物理必选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67 | 19122 | 463 | 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600 | 12685 | 463 | 政/地/史(3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A段 | 584 | 15712 | 463 | 物理必选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3 | 53130 | 521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528 | 76005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4 | 12539 | 5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0 | 47298 | 521 | |
| 2021 | 高端技能型本科 | 本科一批 | 522 | 81995 | 521 | |
| 2021 | 西藏定向 | 本科一批 | 520 | 83978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5 | 8750 | 541 | |
| 2021 | 西藏定向 | 本科一批 | 525 | 27273 | 541 |
天津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58年,原名天津中医学院。2005年更名为天津中医药大学。2017年,学校列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中药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2018年,学校整体搬迁至静海团泊湖畔新校区。学校已入围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天津市政府三方共建高校之列。学校是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唯一一所中国传统医药国际学院,是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学校新校区坐落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湖畔,占地2600余亩,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校园以湖水景观为特点、中药植被为标志、中医药文化为主线,建设成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心、中医药防治疾病中心、中医药国际教育和交流中心、中医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中医药文化中心,并建有天津中药植物园、天津中医药博物馆等。
为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学生成为优秀人才,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我校对学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奖助学金分为国家级、市级、校级三个层次,均为每学年评选一次。
一、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面对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习成绩优秀本科在校生,5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面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预科生。分为一等助学金:3900元/人、二等助学金:3300元/人、三等助学金:2700元/人。
4.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面向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或学费补偿,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面向在校的全日制退役学生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获国家奖助学金人数将依据相关政策由天津市教委统一安排,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市级奖助学金
1.王克昌奖学金:我校每年参与天津市教委设置的“王克昌奖学金”的评定,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王克昌特等奖学金”奖金额度为8000元/人。
2.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面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习成绩优秀的本科在校生,8000元/人。
3.天津市贫困大学生助学金:由天津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面向我校来自农村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人。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签订就业协议3年以上(含3年,下同)的我市高校应届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毕业后,每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总额的三分之一,分三年补偿或代偿完毕。
三、校级奖助学金
1.“十佳大学生”校长奖学金:我校设立的学生个人奖励的最高荣誉,授予品德高尚、学业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事迹特别突出且在学生中有较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学生。奖金额度为10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2.岐黄科技奖学金:授予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者。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3.“天中之星”特别贡献奖学金:授予在道德示范、学生工作、志愿服务、自立自强、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艺创作、体育锻炼、优秀共产党员、民族团结等领域至少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生。奖金额度为5000元/人,名额不多于10人。
4.综合类奖学金:用于奖励一、二、三、四学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综合类奖学金共设三个等级。
一等奖15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5%;
二等奖10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三等奖6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5%;
单项奖300元/人,占学生总人数的10%。
单项奖授予德、智、体、美、劳综合测评有突出进步者、优秀学生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在各级学习竞赛、体育比赛、科技活动成绩突出者。
5.优秀毕业生奖金:毕业班不实行奖学金制度,发放100元/人的实习补助费,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奖励优秀毕业生300元/人。
6.勇搏奖助学金:由张伯礼院士和王永炎院士捐资发起设立,并向知名医药企业募集资金注入该基金。“勇搏奖助学金”旨在奖励立志成才、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同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砥砺他们“勇于拼搏、锐意进取、自强不息、善于创新”的优秀品质,培养和造就综合素质突出、专业能力过硬的合格人才。奖学金和助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7.学费减免:由学生自主申报,对在我校入学的天津市低保家庭子女实行减收学杂费50%的政策。
8.临时困难补助:面向因突发情况导致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给予的一次性生活资助,按照困难情况分为2000元、1000元、500元三个档次。
以上相关政策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天津中医药大学学生处
2022年3月
第七条:学费收取按天津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专业:4400元/生/年;理工外语类专业:54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58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临床药学专业:国内28000元/生/年,在英国就读期间学费约2.2万英镑/生/年,由诺丁汉大学依据其当年的学费标准收取。住宿费依据房间床位数收取,四人间标准为:1200元/生/年,六人间标准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21年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中医儿科)、中医学专业(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9年制)的研究生培养阶段,按照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
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及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是四川省举办本科师范教育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二个校区。
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创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抗战初期,东北大学内迁到四川省三台县办学。抗战胜利后,东北大学迁回沈阳,留川师生在原校址上创建了私立川北农工学院。1949年,学校吸纳西山书院,更名为私立川北大学。1950年,学校合并私立川北文学院,组成公立川北大学,迁址四川省南充市,改称川北大学。1952年,以川北大学为主体,合并川东教育学院(原乡村建设学院)、四川大学和华西大学的部分专业,组建四川师范学院。1953年,原重庆师范学院部分系科师生进入四川师范学院。1956年,四川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迁到成都狮子山。1964年,原成都大学(现西南财经大学)数理化三系并入我校。1985年,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四川师范学院更名为四川师范大学。1999年,原煤炭部成都煤炭干部管理学院整体并入我校。
①申请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家庭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状况证明,到生源所在地的指定银行或学校申请助学贷款。
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用于特别优秀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8000元/人·年。
③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用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的专项奖学金,其额度为5000元/人·年。
④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是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资助的专项助学金,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的不同程度为2000 — 4000元/人·年。
⑤申请减免学费: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获得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表现良好,获得贷款后仍然无法交纳全部学费的,可申请减免学费,待学校专项会议研究决定减免金额。
⑥申请困难补助:对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资助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和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
⑦申请社会奖(助)学金:我校的社会奖(助)学金是学校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广泛吸纳社会捐赠而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例如真维斯助学金、新长城助学金和“应善良”助学金等,其资助额度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程度与奖(助)学金设立者的意愿而定。
⑧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学校通过校内或校外合作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立适当数量且不影响学生正常学习活动的勤工助学岗位,以支付岗位报酬的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校严格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