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贵州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42 | - |
| 高职排名 | 247 | 85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2 | 19840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44 | 19770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1 | 114039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57 | 139030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97 | 182905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1 | 94674 | 1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5 | 188756 | 18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1 | 103905 | 180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综合性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了唐山鹏宇众创空间和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站。学生创业项目入选河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案例,获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学院与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河北医科大学3所大学联合办学,开办13个本专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学院具备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学院与唐山军分区共同建立华北地区首个专业技术兵储备基地,走出了地方高校服务国防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路子,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国防特色校。学院围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在人才培养、文化与学术交流、境外实践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学院与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原301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原陆军总医院)、火箭军特色医学中心、唐山工人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集团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农科院、唐山市拓又达科技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唐山金蝶软件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建立了265个稳固紧密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左右。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对于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总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7、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8、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困难生资助主要通过勤工助学岗位来实现。
(一)勤工助学的途径
主要有两个途径
一是参加学院提供的有偿服务性劳动,二是参加校外勤工俭学工作,获取劳动报酬。
分为两种岗位,常规岗和临时岗
1、学院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必须由本人申请,由系审核,领导小组审查、批准。
2、主管部门,积极联系校园周边单位,扩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
(二)、勤工助学劳动报酬的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
1、发放标准:校内劳动报酬,根据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劳动质量而定,常规岗位每月报酬在100-150元,临时岗位必须视具体情况,由用工单位报经领导小组批准。
2、发放程序:月末由本人填写勤工助学岗位登记表,由岗位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再由所在系部审核后,由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最后由财务部门发放。
建校以来,学院面向地方和水利电力行业培育了数以万计的水利电力类的技术技能人才,为贵州水利水电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被贵州省水利厅授予“贵州水利人才摇篮”殊荣,学院先后荣获“全国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水利文明单位”“全省文明校园”“‘中国-东盟双百职校强强合作旗舰计划’特色合作项目学校”等近百项各级各类表彰及荣誉称号。2021年成功入选贵州省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高度注重教师队伍建设,先后涌现出“全国优秀教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个人”“全国成人教育先进个人”“全国职教名师”“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一大批各级各类先进典型。
学院根据国家政策,在校优秀学生可享受600-8000元数额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等。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通过助、勤、减、免、补等方式,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