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42 | 94 |
| 高职排名 | 247 | 58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2 | 198401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44 | 197703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91 | 114039 | 20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357 | 139030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56 | 213326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5 | 19956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08 | 0 | - | 不限 |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综合性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确定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全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建立了唐山鹏宇众创空间和学院创新创业工作站。学生创业项目入选河北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案例,获评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学院与吉林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河北医科大学3所大学联合办学,开办13个本专科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学院具备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学院与唐山军分区共同建立华北地区首个专业技术兵储备基地,走出了地方高校服务国防建设、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新路子,学院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国防特色校。学院围绕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地区的教育机构在人才培养、文化与学术交流、境外实践教育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学院与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原301医院)、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原陆军总医院)、火箭军特色医学中心、唐山工人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协和医院、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中汽(天津)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集团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农科院、唐山市拓又达科技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唐山金蝶软件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建立了265个稳固紧密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左右。
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原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对于普通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 1:1 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按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依据总分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6、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7、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8、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9、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是1993年由同济大学退休教师协会举办、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1年纳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目前在校生6700余人。
学校被评为“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上海市特色高等职业院校”、“上海市5A级社会组织”、“上海市教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五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校园”,是上海市教委确定的“三全育人”示范学校试点之一。
一、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则:
1. 省级招办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符合要求的报考我校的生源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投档。具体的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2. 学校无加试要求,无单科成绩要求,专业志愿间无分数级差,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如遇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政策性加分按各省级招办要求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4. 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二、在非平行志愿批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非第一志愿考生(包括征集志愿)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剩余数的105%进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批次中,如遇生源不足,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三、高考改革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四、内蒙古专业录取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级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资格线。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同分则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