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潍坊学院 | 安康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09 | 504 |
| 校友会(综合) | 357 | 418 |
| 武书连 | 486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4 | 185636 | 444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453 | 256658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一段 | 474 | 210343 | 444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449 | 265639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48 | 43039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一段 | 480 | 195446 | 44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5 | 78502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0 | 19292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9 | 8226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8 | 23030 | 406 |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山东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山东潍坊。学校是省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省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A类单位、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省文明校园,是山东省教育厅与潍坊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现占地1543亩(10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馆藏图书312.5万册、数字资源41.5TB。学校建有高标准的大型体育运动场和4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多功能体育馆,建有国内同类院校领先水平的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潍坊地区城市节点单位、全国教育信息化理事会常务理事单位。
本科专业:山东省属公费师范生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山东省内其他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常规批录取;山东省外具体录取批次按照各省规定执行。
专科专业:山东省内专科专业安排在专科常规批录取。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一)山东省内艺术类、体育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进档考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山东省外
1.艺术类本科专业,我校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体育类本科专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学院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办法根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
为满足广大考生求学深造的愿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采取多种帮困措施,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学校建立了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组织、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助学奖学金等;专门成立资助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勤工助学制度,并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解决生活困难;按教育部、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协助其在生源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手续。
安康学院是安康市唯一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公办本科院校,以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安康大学,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8年8月恢复办学,1984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安康师范专科学校,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改建为安康学院。
安康市位于陕西省南部,居秦巴之间,汉水之滨,与鄂、渝、川三省市相毗邻,处关中、成渝、江汉三大经济区的几何中心,依山傍水,气候宜人,资源丰富,交通便捷,秦、楚、巴、蜀多元文化样态在此交融生辉,是宜居宜学的理想之地。
(备注:摘录于《安康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当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计划数据为准。我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不做预留计划。
第九条 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我校在各省调阅考生档案都执行1∶1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如有未完成的计划则将征集志愿。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的考生,按照本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照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条 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我校不做额外限制。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我校无特殊要求。
第十一条 普通文史、理工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分数清”方式,即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位次)顺序安排考生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山东、湖南、河北、辽宁、福建、湖北、重庆等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高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报考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户口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体育专业招生专业课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划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陕西省职业教育单招本科单招本科(以下简称“三校生”)录取办法:报考我校并投档的考生,我校以分数清方式安排专业,即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课统考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文化课及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课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各专业原则上对考生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是公共外语课仅开设英语语种课程,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十六条 考生可以通过各省级招办查询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以登陆我校的招生信息网:http://zsb.aku.edu.cn查询。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我校承认各省艺术类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课统考且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招办规定的录取分数线。
以专业课统考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照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以文化课与专业课统考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学校为了保证学业优秀、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助学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具体内容详见我校学生处(学工部),网址:http://xsc.aku.edu.cn。师范生的助学及奖学金等事宜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