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威海职业学院 |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17 | 35 |
| 高职排名 | 75 | 28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73 | 512796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57 | 247144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350 | 426779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50 | 528093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普通类二段 | 250 | 527927 | 150 | |
| 2021 | 高本贯通 | 普通类二段 | 460 | 242105 | 150 | |
| 2021 | 校企合作 | 普通类二段 | 202 | 541433 | 150 | |
| 2021 | 高职技师合作培养 | 普通类二段 | 201 | 541552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普通类二段 | 193 | 542325 | 150 |
威海职业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获得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省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服务贡献50强、教学资源50强、育人成效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等荣誉称号。
学院占地2848亩,固定资产11.03亿元,建筑面积41.5万平米、水域面积50万平方米,是国内高校中唯一拥有海的学校。学校以“AAA景区”标准进行整体规划和功能区建设,拥有标准化学生公寓15栋、学生食堂7个、校医院1所,文体活动中心、游泳馆、大型体育场各1座。先后建成了威海市公共培训中心、红色大讲堂、装配式建筑体验馆、3D打印中心、智慧制造中心、美丽乡村研究院、汽车训练基地、拓展训练基地、电子竞技中心、早尝咖啡厅等场所等。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需参加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我院招收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根据进档考生专业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
非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音乐表演专业采用认同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的办法,录取时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艺术类考生可在同一批次内选择填报艺术类志愿或普通类专愿(只能选一类),普通类考生不能填报艺术类志愿。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国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儒家文化发源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山东省济宁市区。地理位置优越,人文底蕴深厚,绿树成荫、环境优雅,是读书求知的理想境地。
学院全面实施法制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人本化管理,深化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发展。获批全国文明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优秀学校,荣获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入选中央电视台职业院校百强巡礼;获批山东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单位,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山东省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院校,山东省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单位。
一、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政策执行,遵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普通(文理)类专业根据学院计划投放省(区)的录取工作规定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方案、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规定执行。
(三)春季高考类专业按照山东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春季高考)工作实施办法,按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四)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及录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单独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缺额计划,按计划设置省(区)考试院(招办)规定征集。
二、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三、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后,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办)网站、学院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四、 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新生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到校报到。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艺术类专业按照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