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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建筑学录取分数多少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8-09 08:51:39 解决时间:2022-08-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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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邑大学建筑学录取分数为广东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1,最低位次是93045、广东物理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22,最低位次是104661、广东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30,最低位次是29773、广东历史类最低录取分数线是505,最低位次是46792。
一、五邑大学建筑学录取分数线
1.2021年建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物理类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4553193045
物理类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45522104661
历史类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3853029773
历史类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2350546792
2.2020年建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3152281996
理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2451787747
文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3352128789
3.2019年建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1348983397
理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49748290982
文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5354123818
文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4753527703
4.2018年建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0548980615
文科建筑学广东本科批55454022674
5.2017年建筑学录取分数线
类型专业名称地区批次最高分最低分最低位次
理科建筑学广东本科二批49047079870
文科建筑学广东本科二批52150624746
二、建筑学专业介绍
建筑类 建筑学
五邑大学
层次 本科
学制 五年
建筑学(选考科目:物理/历史+不限)
【专业特色】本专业是广东省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特色专业建设点,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城乡建设需要,掌握建筑学学科的专业理论、设计原理和相关技能,具备社会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专业法律意识,获得建筑师的基本训练,兼具多种职业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建筑设计应用型人才。学生毕业五年后,能够通过持续学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适应社会工作环境,能够理解和解决建筑设计及其相关领域复杂工程问题,能够从事工程项目设计、工程项目开发或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主干课程】专业教育主干课程(建筑设计基础、建筑设计系列课程、公共建筑设计原理、中国建筑史、外国建筑史、城市规划原理、建筑材料、建筑构造、绿色建筑、建筑力学、建筑物理、建筑设备工程、建筑安全学与法规等);主要实践环节(认识实习、美术实习、建筑测绘实习、建筑工地实习、设计院实习、施工图设计、毕业实习及毕业设计等)。
【就业去向】面向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政府行政机构等,从事以建筑设计为核心的设计、咨询、开发和管理工作。部分同学攻读研究生。
三、五邑大学
339
软科(综合)
334
校友会(综合)
501
武书连
学校简介

五邑大学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广东省较早获得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地方高校,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21年学校跻身自然指数全球年轻大学150强(排名79位),国际专利申请进入全球教育机构50强(排名26位)。

学校坚持践行“好学、多思、求实、创新”的校训,秉承“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积极培养思想品德高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国际化视野、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加分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注:报考当年请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通讯地址
广东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五邑大学学生综合服务中心201招生办公室
收费项目

本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普通高校学分制收费的管理办法》(粤发改价格〔2016〕366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文史、财经、管理专业  5050元/生·学年;

理工、外语专业        5710元/生·学年;

艺术专业(非理论类) 10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700-1800元/生·学年(具体按照不同住宿条件确定)


录取方法
录取批次的安排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批次。其他省份的录取批次具体参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注:报考当年请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凡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术科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美术、舞蹈)专业,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及体检合格、文化课与术科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对应批次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以术科统考成绩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若术科统考分相同,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分仍相同时,依据各省排名方法按顺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注:报考当年请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我校当年招生章程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请以我校公布的章程及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准


  中专 2022-08-08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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