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温州大学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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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科(综合) | 144 | 221 |
校友会(综合) | 160 | 246 |
武书连 | 195 | 273 |
US排名 | 1401 | - |
泰晤士 | 35-49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62 | 83884 | 49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4 | 116614 | 495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32 | 97392 | 40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64 | 19891 | 466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7 | 78166 | 518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7 | 118136 | 400 | |
2021 | 高收费专业 | 本科一批 | 518 | 116712 | 518 | |
2021 | 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联办,就读地在开封 | 本科二批 | 498 | 145875 | 400 | |
2021 | 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办,就读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 本科二批 | 496 | 148869 | 400 | |
2021 | 中外合作高收费专业 | 本科二批 | 483 | 168671 | 400 | |
2021 | 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 | 本科二批 | 467 | 193798 | 400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8 | 17951 | 558 | |
2021 | 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联办,就读在河南经贸职业学院 | 本科二批 | 546 | 30047 | 466 | |
2021 | 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联办 | 本科二批 | 515 | 52443 | 466 |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占地总面积1985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茶山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区内,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垟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所在。学校校舍面积100.16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1亿元,校本部馆藏纸质图书178.8万册,电子图书约177.5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72个。
(一)、美术类专业录取政策
1、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生源省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
2、考生文化科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相应的省定文化分数线。
3、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考生,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单独组织考试。浙江省考生美术综合分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的综合分分数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浙江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其他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
5、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我校承认专业校考成绩。
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浙江省考生综合分计算办法为:
考生美术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数学)×50%+专业成绩×7.5×50%。
安徽省、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南省、江苏省考生,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考生美术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百分制)×7.5×70%。
7、美术类专业文理兼招。
(二)、音乐类专业录取政策
1、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生源省相应的专业统考,并达到合格分数线。浙江省音乐表演(舞蹈)学生,必须参加浙江省舞蹈类省考,并合格。
2、考生文化科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相应的省定文化分数线。
3、浙江省、湖南省、河南省考生,我校承认省考成绩,不单独组织考试。浙江省考生音乐综合分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的综合分分数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浙江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其他省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50分。
5、安徽省、江苏省、黑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我校承认专业校考成绩。
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浙江省考生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考生音乐学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数学)×50%+专业成绩×7.5×50%。
考生音乐表演综合分=文化总分(含数学)×40%+专业成绩×7.5×60%。
江苏省、安徽省、湖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考生,综合分计算方法为:
考生音乐综合分=文化总分(750分制)×30%+专业成绩×7.5×70%。
7、音乐类专业文理兼招。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政策
1、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浙江省体育术科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
2、考生文化科成绩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相应的文化分数线。
3、考生体育综合分必须达到所报考批次的综合分分数线。
4.外语语种要求英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60分。
5、按照有关规定,我校每年在体育类招生计划中招收不超过体育类总计划数15%的体育特招生。体育特招生必须通过全省统一的体育特招考试,并参加我校组织的特招生面试,根据我校具体需要,择优录取。
6、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先录取特招生,再录取普通考生。普通考生按体育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计算方法为:
体育综合分=文化总分×50%+体育术科成绩×7.5×50%。
7、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招。
人才培养成绩斐然。学校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面向全国除港澳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共25424人。建校以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逾15万名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包括共和国的部长、将军和省级领导近20名,全国道德模范获得者吴新芬,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大学生孟瑞鹏,《三体》作者、“雨果奖”获得者刘慈欣,“中国蓝天救援队”队长安少华等各领域杰出校友,彰显了学校“下得去,吃得苦,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人才培养特色。
第十一条 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二条 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三条 专业录取原则: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本章程所说“专业”包括具体专业、专业方向或专业大类。大类招生录取考生的专业分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成绩排序规定确定先后顺序,如所在省没有具体要求,我校依次对比语文、数学、外语、综合成绩确定先后顺序。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成绩相同时,确定先后顺序规则同上)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学校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已提前确定了拟招生专业(大类)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要求;考生报考我校时须按照以上各招生专业(大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录取参考。录取专业的确定按照该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执行。
港澳台侨联招、台湾学生学测免试入学录取按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招生简章的规定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
除以上特殊说明的专业外,学校其它专业不对考生作统考外语语种限制。凡被录取考生多以英语作为外语必修课,也可修读学校开设的其它外语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学业。
第十五条 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考试及由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省级专业统一考试。我校2022年不在各省组织专业校考或单独测试。
投档办法和投档比例按各省相关规定执行。凡投档进入我校阅档范围的考生,按照我校排序规则排序后进行阅档及确定录取专业或退档。
我校排序规则: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我校艺术类专业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乘以40%、专业课成绩乘以60%,两项成绩相加计算综合分数。以此综合分数排序,按照“志愿清、专业清”原则确定录取专业。
第十七条 学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对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投档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教育部及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招生信息网及其它官方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录取体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三条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和有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以高考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
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学校“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俄语”专业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俄语的考生,其它专业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对外汉语”专业小语种方向除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报考“俄语”专业的考生,英语或俄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90分。
学校不招收除英语、俄语以外的其他外语语种考生。
第十六条退档原则:凡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服从专业调剂、往年被我校录取不报到者,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艺术设计”专业录取规则: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专业考试合格。按照文化课成绩占40%、专业课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数,并参考考生综合素质、特长、奖惩等情况后择优录取。
其中专业考试成绩:
①河南省考生使用专业课省统考成绩;
②山东省、江西省、江苏省、河北省、山西省、黑龙江省、广西自治区、安徽省、甘肃省考生使用专业课校考成绩。
第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招生网上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十九条 我校录取各专业学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可、公示并已计入高考成绩,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原则上予以认可,并根据该省有关规定提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