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财经大学 | 成都工业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446 |
| 校友会(综合) | 346 | 366 |
| 武书连 | 530 | 6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65 | 464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49947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3 | 53780 | 443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 | 443 | 60059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534 | 6748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515 | 10374 | 49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5 | 12661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9 | 62335 | 34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48 | 57479 | 52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3 | 80942 | 43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507 | 97250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0 | 10343 | 5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45 | 16353 | 474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9 | 105741 | 430 | |
| 2021 | 宜宾校区 | 本科二批 | 478 | 128370 | 430 | |
| 2021 | 联合培养 | 本科二批 | 472 | 134800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西安财经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统计局共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52年创建的西北贸易学校。2001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陕西经贸学院与西安统计学院合并组建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11月30日,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西安财经学院更名为西安财经大学。学校现有长安、雁塔、翠华东、翠华西4个校区,占地面积1600余亩。雁塔、翠华校区毗邻驰名中外的唐代大雁塔,长安校区位于秦岭北麓的神禾塬上,环境优雅,文化底蕴深厚。
艺术类专业考生提前批次录取,其它专业考生按各省安排的批次进行录取。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录取的考生应填报有我校的志愿。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严格按各省投档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条学校招生的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
1. 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专业课成绩合格。
2. 美术类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3. 编导类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4. 对合并批次的省份,文化课成绩合格标准按各省份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六章 专业水平复核
第十三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及文件要求,学校对当年度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美术类专业新生,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水平复核。
我院依据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
成都工业学院始建于1913年,是辛亥革命后四川举办的第一所实业学校,迄今已有109年的办学历史。陈毅元帅曾于1916-1918年在学校染织专业学习。在连续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以服务国家急需为己任,坚守实业兴国教育情怀,形成了“手脑并用、学做合一”的校训,“严谨、朴实、勤奋、创新”的校风和以工为主、突出应用、服务地方与行业的育人传统。学校先后隶属原二机部、四机部、电子工业部以及四川省原电子工业厅等部门,长期面向行业办学,主要经历了“全国重点中专”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和“全国示范高工专”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两个办学阶段。2000年,学校由四川省电子工业厅划转省教育厅主管,2012年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推进本科产教融合“厅委共建”全省唯一试点高校。
录取批次请查看所在地省级招办的招生考试信息或高考指南信息。四川省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二批。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我校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文化成绩30%+专业成绩70%=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依次按专业成绩、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