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工程大学 | 乐山师范学院 |
|---|---|---|
| 软科(综合) | 251 | 430 |
| 校友会(综合) | 268 | 384 |
| 武书连 | 322 | 57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9 | 50336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455 | 52718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 | 454 | 53233 | 443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04 | 12664 | 49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7 | 76869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2 | 18793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52 | 53981 | 52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1 | 114276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26014 | 474 |
西安工程大学是我国西部地区唯一以纺织服装为特色的高等学校。其前身为1912年创办的北京高等工业专门学校机织科,其后历经国立北平大学工学院纺织系、西北联合大学纺织系、西北工学院纺织系等发展阶段。1978年成立西北纺织工学院,隶属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安工程大学。学校历经100余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理、文、管、经、法、教、艺术等多科性特色鲜明的高校。学校现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培养出了各类高级专门技术人才8万余名,为地方、行业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金花、临潼两个校区,金花校区居城东文化中心,濒临兴庆湖畔,周围高校林立;临潼校区位居驰名中外的旅游胜地临潼,距金花校区20分钟的车程;学校校园环境幽雅,花木繁茂,先后获得陕西省“文明校园”、“绿色学校”等称号,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校园网通过光纤与中国教育科研网高速联接接入Internet,为学生查找资料、与外界沟通提供了便利条件;建筑面积33337平方米的图书大楼,馆藏文献153.8万册,电子资源1000GB;学生宿舍面积18.50万平方米,实行公寓化管理,配备有暖气、风扇、互联网接口、电话、传呼机、衣柜、书架等设施,每幢楼还配有自助洗衣机和交费洗衣房。这些都为广大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一、外省考生录取原则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统(联)考专业课成绩合格(使用校考的专业和省份必须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下述原则来录取:
1.设计学类专业:
(1)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省份:[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使用专业校考成绩省份: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校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文化课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40%]+[专业课统(联)考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60%]=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注:若部分省份对艺术类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录取原则等,按照其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二、陕西省考生录取原则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5〕30号)文件精神,在考生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录取:
(1)设计学类:
按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按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没有差别!
乐山师范学院地处世界三大遗产所在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四川乐山,东望乐山大佛,南临大渡河,西眺峨眉山,北接城市绿心。1938—1946年,国立武汉大学曾在此办学八年。学校始建于1978年,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原乐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乐山教育学院合并升格为四川省省属普通本科院校。200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良好等级。2012年纳入教育部“东部高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由武汉大学对口支援建设。201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乐山古称嘉州,地处四川盆地西南部,距成都一百六十余公里,面积二万平方公里,人口六百二十万,辖区、县十七个。乐山建治的历史可上溯两千多年。西汉称南安,北周至隋唐又名嘉州,宋以后叫嘉定,因城南有至乐山,清初更名乐山。乐山古代盛产色香俱佳的海棠,又有“海棠香国”之称.
乐山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地灵人杰的文化之乡,眉山“ 三苏”和当代文豪郭沫若,均为乐山地区人,同时,乐山又是一个旅游景点众多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其著名景点有“小西湖”、五通桥、“寺出飞鸟外,青峰载朱楼”的凌云寺、乌尤寺;建筑奇特的船形古镇罗城,以及夹江千佛岩,青神牛岩寺,眉山三苏祠、仁寿黑龙滩等,千山万景,尽收来,风情万种,姿态万千,近年来新发现的沉睡千年的巨型睡佛,又是令人眼界 大开,惊奇慨叹。
气候温和,风光绮丽,经济繁荣,物产丰富,是山青水秀的著名风景旅游胜地。“雄秀天下”的峨眉山和世界驰名的石刻弥勒佛造像--乐山大佛,每年都吸引着成千上万的国内外旅游者。
地貌复杂,气候多样的乐山,在不同的自然生态环境里分布着不同的生物群落,生物资源极其丰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第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要求,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预科除外),以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三条 除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且口试合格的考生外,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考生进校后主要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身高要求
1.报考体育类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
2.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含省属公费师范生)的选考科目与录取原则
1.关于选考科目: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我校将依据各专业的特点和与考试科目的相关性确定考生应当参加的选考科目。同时,对于具有选考科目的省(市、自治区),除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和我校确定的选考科目成绩的总和作为录取依据。在具有我校选考科目成绩的线上考生不足时,经与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我校也可录取其它选考科目的考生。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1)学校所有专业均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2)外语类专业(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日语、法语)按照高考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外语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按照高考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数学成绩相同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其余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3)同分考生录取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市、自治区)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史类、3+1+2新高考选考历史类、3+3新高考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理工类、3+1+2新高考选考物理类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4)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他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3.对于仍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自治区):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能否投档到我校,将由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录取办法而定,我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已投档到我校的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
2.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我校今年在四川省招收的省属公费师范生、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定向培养的大学本科生的投档、录取,依据四川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根据武汉大学当年确定的联合培养的专业和名额,在大一年级下学期全日制本科学生中择优确定联合培养对象。实行“1+2+1”联合培养模式,即大一年级和大四年级在乐山师范学院学习,大二年级和大三年级在武汉大学学习。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完成学校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后,符合《乐山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达到毕业条件的,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乐山师范学院;达到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我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乐山师范学院。与武汉大学联合培养的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由乐山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加盖乐山师范学院和武汉大学印章。
第二十二条 学校没有授权、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于假冒乐山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体育类和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成绩以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
2.体育类与艺术类各专业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后,对进档考生,不设专业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