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航空学院 | 红河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59 | 503 |
| 校友会(综合) | 437 | 398 |
| 武书连 | 697 | 68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14 | 78689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6 | 10366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二批 | 402 | 86842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70 | 22531 | 406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1 | 32538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06 | 84483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6 | 23782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10 | 43834 | 43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3 | 36701 | 52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63 | 73719 | 435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51 | 81894 | 435 | |
| 2021 | 预科定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442 | 88181 | 43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5 | 11937 | 565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34 | 23572 | 500 | |
| 2021 | 乡村振兴专项预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21 | 29871 | 500 | |
| 2021 | 预科定向 | 本科二批及预科 | 509 | 36167 | 500 |
西安航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西安。
学校创建于1955年,原名为西安航空工业学校,隶属原航空工业部。1957年合并兰州航空工业学校。1960年升格为专科学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工业专科学校,后因国民经济调整而复原。1985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升格为西安航空工业技术专科学校,1993年更名为西安航空技术高等专科学校。1999年划转地方,隶属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中央与地方共建院校。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西安航空学院。建校60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行业性、地方性、应用型”办学定位,为我国航空产业建设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9万余名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录取原则
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收对象为201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对考生(不包括报考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进档考生原则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办法确定录取专业。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入校后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空乘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联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1.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通过各省级招考部门的空乘类统考或我校组织的空乘专业联考,合格后,方可报考我校;
2. 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属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线以上;
3. 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同分数下,根据高考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建议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红河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78年的蒙自师范专科学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蒙自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广播电视大学红河分校合并组建成红河学院,是一所云南省省属公办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实行“省州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州府蒙自市,是红河州唯一的本科高等院校。
学校秉持“博远有鸣,开阔弘毅”的校训和“道不虚谈,学贵实效”的校风,坚持“根植红河,服务云南,辐射南亚东南亚,具有区域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应用型大学”的办学定位,以“培养具有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践行“地方性、民族性、生态化、国际化、应用型”特色发展战略。
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上线后,按专业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成绩认可情况:如我校当年在生源省组织专业考试,则仅认可我校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我校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格通知单报考红河学院;如当年我校未在生源省组织专业考试,则认可各生源省的相关专业统考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