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安美术学院 | 湖南理工学院 |
|---|---|---|
| 软科(综合) | - | 315 |
| 校友会(综合) | 309 | 319 |
| 武书连 | 546 | 46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4 | 24457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26 | 70587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92 | 1600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7 | 24690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7 | 29755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8 | 5673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生物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7 | 5757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9 | 64513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7 | 5757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20 | 6360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71 | 109056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48 | 1162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思想政治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35 | 163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地方专项 | 本科批 | 535 | 1638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西安美术学院建校于1949年,其前身为西北人民艺术学院二分部,1949年7月由山西临汾迁至西安市长安县,更名为西北军政大学艺术学院,后历经西北艺术专科学校、西北美术专科学校等阶段,于1960年5月正式定名为西安美术学院,1994年学院整体迁至西安市雁塔区含光路南段。
西安美术学院自建校以来,广纳贤才、汇聚名师,立足卓绝的延安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传统,传承红色基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艺术教育理念,为国家的建设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艺术人才,创作了许多在中国当代美术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作品,为繁荣社会主义艺术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影响。改革开放以来,西安美术学院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以质量为生命、以繁荣文化为己任、秉承“艰苦创业,追求卓越”的精神,恪守“弘美厚德,借古开今”的校训,发挥地域优势,突出西部特色,率先将书法和民间美术纳入课堂教学,长期坚持并重视周秦汉唐历史文化、延安革命文艺、西北民族民间艺术、当代“长安画派”与“黄土画派”四大传统和绘画、书法、美术史论、中国民间美术“四大基础”教学,逐渐形成了基础雄厚、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美术教育体系。
西安美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专业录取规则
1、我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劳,专业、文化成绩综合评价,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及体检情况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时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我校遵循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一院校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
2、我校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招,执行全国招生计划(普通类专业除外),各地区无名额限制,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我校对福建省等因实行「一档多投」而流失的拟录取计划,按相同专业的排名情况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替补时,如遇部分省份已经录取结束,则此部分的计划将从陕西省生源中择优录取。
3、美术学类、设计学类考生(报考雕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美术学类校考),须参加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与设计)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4、书法类考生,是否参加本省统考或要求合格按各省规定执行。
录取规则为:校考专业考试合格,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时,当综合分排名并列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书法类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按满分150分计算,分不是150分的折算成150分)。
5、美术学类、设计学类、雕塑及书法类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300×60)(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满分不是750分的折算成750分)
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按大类进行招生(雕塑专业按专业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各省录取结束,我校公布录取信息后3日内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专业分流公告,并按要求完成培养专业(方向)志愿填报工作,综合分排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专业调剂分配。未按要求填报者将视为放弃专业选择,将由我校统一进行专业调剂。
6、美术理论类(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如没有相应类别统考,须参加所在省美术类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7、音乐学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相应类别统考且成绩合格。
录取规则为: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高考所在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8、普通类专业(艺术教育、学前教育)执行分省招生计划,录取规则为: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文科二本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9、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排名录取时,我们将对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进行统一折算,折算满分为750分,并按折算后的文化课相对成绩进行录取。
10、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各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统考必须合格才能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部门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使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也无效。
11、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专业学习的要求,无色盲、色弱。
12、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本科教学中,仅使用英语、日语教学,请非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慎重报考。
13、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动画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 雕塑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绘画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美术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湖南理工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岳阳,临长江、靠洞庭、倚名楼,是一所理工为主,理、工、文、经、管、法、教育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师范教育优势明显,立足湖南、面向全国的多科性全日制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本、专科专业46个,其中本科专业34个,专科专业12个;全日制在校学生15800人(含独立学院1500人)。学院教学设施先进,校园环境优美,东校区、西校区和新校区合理分布在景色秀丽的南湖风景区,校园面积2309亩,校舍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3.8亿元,图书资料120万册。现代化的大型图书馆、教学楼、实验楼、网络信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计算机中心、电视台、艺术演播厅、设施先进的学生公寓等都为大学生提供了健康成长的学习条件和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
1、我院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为艺术专业;
2、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非湘籍考生,必须取得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按生源地招生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湘籍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联考成绩为准;
3、湘籍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非湘籍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专业成绩*4
(3)美术类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数学成绩计入文化成绩;
(4)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以优先录取;
(5)同等条件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录取时,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报名时的报考专业录取。
5、非湘籍音乐学、舞蹈学专业的录取规则:
(1)根据各小专业招生计划数,对报考我院的各省考生按专业成绩全国排名;
(2)考生文化成绩符合生源省控制线,根据小专业计划按专业分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3)音乐、舞蹈专业只招文科考生(文化考试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
6、新生入学时,我院将进行专业水平复查,如发现考试成绩与原测试成绩有较大出入,经核实确属作假舞弊者,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该生的入学资格。
| 名称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汉语言文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应用化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 人力资源管理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 美术学 | 国家特色专业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 名称 | 省特色专业 | 特色专业 | 层次 | 学制 | 类别 |
|---|---|---|---|---|---|
| 汉语言文学 | 本科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
| 广告学 | 本科 | 四年 | 新闻传播学类 | ||
| 应用化学 | 本科 | 四年 | 化学类 | ||
| 电子信息工程 | 本科 | 四年 | 电子信息类 | ||
| 人力资源管理 | 本科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
| 音乐学 | 本科 | 五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美术学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