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北师范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153 | 220 | 
| 校友会(综合) | 116 | 207 | 
| 武书连 | 139 | 293 | 
| US排名 | 1694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I段 | 480 | 19787 | 44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一批I段 | 440 | 34827 | 440 | |
| 2021 | 民族班(散居少数民族) | 本科一批I段 | 439 | 35250 | 440 | |
| 2021 | 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 | 本科一批I段 | 422 | 43499 | 44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I段 | 535 | 3369 | 502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 | 本科一批I段 | 511 | 6419 | 502 | |
| 2021 | 民族班(散居少数民族) | 本科一批I段 | 497 | 9026 | 502 | |
| 2021 | 民族班(聚居少数民族) | 本科一批I段 | 487 | 11205 | 502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聚居少数民族班) | 本科一批I段 | 480 | 12978 | 502 | |
| 2021 | 小学全科教师(散居少数民族班) | 本科一批I段 | 472 | 15014 | 50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416 | 46584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K段 | 432 | 26821 | 432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0 | 36061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63 | 7399 | 45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72 | 55007 | 33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427 | 71578 | 336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21 | 16007 | 456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本科批 | 506 | 19495 | 456 | 
【办学条件】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960亩,新校区占地面积541.8亩、生态实训基地2272.5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100.5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30.7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703.21万元,各类文献资源332.3万余册。学校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人才培养】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5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5243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7226人,博士研究生490人,硕士研究生8158人,留学生425人,继续教育学生8944人。连续六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4万余人,学科门类齐全,专业设置面广。近年来,学校通过一系列教育教学改革措施,努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重实践、多技能”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学校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各项就业政策,充分整合校内外各种有利资源,重点打造“生涯发展教育平台、就业能力提升平台、供需信息交互平台、人才市场推介平台、创业孵化实践平台、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等六大就业指导服务平台,为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理想就业提供保障。所培养的毕业生广泛分布于省内外市(州)教育部门、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省直部门、中央在甘单位、部队、大中型企业等领域。毕业生考研率逐年上升,部分专业考研率达到45%。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与同期全国毕业生平均就业率相比处于较高水平。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投档比例,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投档比例控制在分省招生计划数的100%—105%,其他省份投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普通文理科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不设置专业级差,专业志愿分配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总分、语文、数学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中职对口招生专业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依次排序确定。
第二十条 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或批次,若平行志愿投档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将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级招生部门的招生计划管理规定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进行录取;江苏省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合格,考生进档后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其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第二十一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进行招生。对于按大类招生录取到含有多个专业、但入学时暂未划分专业的考生,在其入校进行通识教育和学科基础教育之后,结合个人志愿、学业成绩等在学院内部进行专业分流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使用统考(联考或其他高校校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各项目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对于组织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文理兼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求分别公布招生计划。按文理科分别公布招生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划定专业课、文化课录取控制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第二十三条 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T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作曲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在体育、艺术类本科一批U段录取,使用甘肃省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其他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第二十四条 使用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考生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第二十五条 使用统考成绩且该批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体育教育等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
第二十六条 高水平运动员在我校专业测试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相应要求时按照各项目计划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中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该省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达标测试;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专项考试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课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体育、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最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2011年、2021年,学校党委先后两次荣获辽宁省委“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2020年,学校进入“上海软科”全国最好大学排名200强;2021年,排名又有新跃升。
| 省份 | 艺术类 | 体育类 | 普通类 | 
| 北京 | 本科普通批 | ||
| 天津 | 普通类本科批A阶段 | ||
| 河北 | 本科提前批B段 | 本科批 | |
| 山西 | 本二批A | 本二批A、本二批B | |
| 内蒙 | 本科提前B | 本科二批 | |
| 辽宁 | 艺术类本科批第一、二阶段 | 体育类本科批 | 普通类本科批 | 
| 吉林 | 艺术类本科第一批A段 | 普通类本科二批A段 | |
| 黑龙江 | 艺术本科批A段 | 普通本科第二批A段 | |
| 江苏 | 普通类本科院校 | ||
| 浙江 | 普通类 | ||
| 安徽 | 文理科本科二批 | ||
| 福建 | 普通类本科批 | ||
| 江西 | 提前本科(一)、艺术本科批 | 第二批本科 | |
| 山东 | 艺术类本科批统考 | 常规批(本科) | |
| 河南 | 艺术本科A段 | 本科二批 | |
| 湖北 | 本科普通批 | ||
| 湖南 | 本科提前批【艺术(历史类)】 | 本科批(普通) | |
| 广东 | 本科批次 | ||
| 广西 | 本科第二批 | ||
| 海南 | 本科普通批 | ||
| 四川 | 本科二批 | ||
| 贵州 | 艺术类平行志愿本科院校 | 第二批本科 | |
| 云南 | 二本及预科 | ||
| 西藏 | 本科第二批 | ||
| 陕西 | 本科二批 | ||
| 甘肃 | 艺术体育类本科一批U段 | 本科二批普通文理 | |
| 青海 | 本科一段 | ||
| 新疆 | 本科二批、专项南单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 | ||
| 各省具体招生批次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 |||
2022年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40%)。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100×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无特殊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