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302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57 | - |
| 高职排名 | 757 | 82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9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3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0 | 225480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02 | 183472 | 200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百余年来,学校始终遵循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自治区学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了大量人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1.联系方式: 0991–8898231(电话)、8860579(传真)
2.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光明路333号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教务处招生科(邮编830043)
3. 学校网址: http://www.xjei.edu.cn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普通类以及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以及往届民语言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的顺序;理工类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的顺序。
报考音乐、美术及体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线。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校座落在淮南市中心国庆西路199号,区位优势显著,生态环境怡人,交通便捷,生活便利。
学校设置六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电气与电子工程系、建筑与化学工程系、计算机信息工程系、经济贸易系、工商管理系)、三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三个教学部(思政部、体育部、五年制高职管理部),开设12个专业群53个专业方向,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南市国庆西路199号。邮编:232007
招生专线:0554-6808022、6808829、6808768、13866320635、18955498688、15905541345、18949661097
传真:0554-6808022
电子信箱:gmzs@ahedu.gov.cn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及要求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不设志愿、专业级差。
3.按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完成全部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后,若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完成全部专业志愿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外语语种不限。
7.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8.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