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157 | 53 |
| 高职排名 | 757 | 79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39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23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14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0 | 0 | 14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47111 | 15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3 | 133416 | 15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高校,其前身是始建于1906年的新疆师范学堂,1955年更名为“乌鲁木齐第一师范”,1978年9月新疆教育学院在乌鲁木齐第一师范的基础上成立,此后,新疆广播电视师范大学、新疆工业技术学校、新疆幼儿师范学校相继并入我校,2012年学校更名为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疆教育学院)。
百余年来,学校始终遵循厚德励志、笃学尚行的校训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质量、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自治区学前和基础教育师资培养了大量人才。近年来,学校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迫切需要,大力发展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自治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等称号。
收费标准: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2015年我院收费标准为(如有新标准参照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免费师范生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教育厅【2010】25号文件《关于印发〈自治区对疆内师范生实行免费教育的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有关规定学生免交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三项费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新党办发【2011】19号文件《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民族语言翻译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规定执行,该专业学生免交学费。
3、非免费生学费标准:文史类2900元、理工类3300元、外语类3500元、艺术类5500元、体育类3100元、文理兼收专业按理工类标准收费。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专业调剂和退档均不再征求考生意见。
普通类以及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以及往届民语言考生在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情况下,则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的顺序;理工类按照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的顺序。
报考音乐、美术及体育专业的考生需提前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音乐类、美术类及体育类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线。录取时,按照当年自治区考试院划定文化课最低分数线,再根据考生专业加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情况下,参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现有武汉和红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286.97亩,校园环境优美,建筑风格独特,集历史、人文、生态于一体,是一所文化气息浓郁、专业特色突出、办学质量过硬的现代职业技术大学。自建校以来,面向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累计为社会培养了5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达95%以上。2018年在中国科教评价研究院、武汉大学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对全国1386所高职院校进行的综合评价中,学校办学综合实力位列前300强,湖北省同类院校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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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公布的专业合格线;不在省艺术类统考或校际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则承认其它院校的校考专业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二、空中乘务专业录取:
除我校单独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外,同时也认可其它院校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