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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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公办二类) | 172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43 |
高职排名 | 238 | 64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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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67 | 0 | 16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83 | 0 | 160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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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9 | 198305 | 180 | |
2021 | 长岗校区 | 专科批 | 213 | 202444 | 180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3 | 118319 | 180 | |
2021 | 长岗校区 | 专科批 | 248 | 124925 | 180 |
学院校区占地面积1609亩,建筑面积43.85万平方米。设有医学系、草原生态与畜牧兽医系等17个教学单位,开设护理等51个高职专业及部分中职专业。实训、图书资料等条件能够满足教育教学需要。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77人。已基本形成了以高职为主、中职教育和合作举办职业本科教育为辅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全国第五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7—2019连续三年入选为“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2019年入选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职业院校官微五十强院校”;2020年被人社部评为全国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获得了教育部老年护理、汽车维修、Web前端等11个专业1+X试点高校;是“全国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首批“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和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高技能人才基地”、自治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锡盟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北纬42°32′~46°41′,东经111°59′~120°00′。北与蒙古国接壤,边境线长1103公里;西与乌兰察布市交界;南与河北省毗邻;东与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相连。距北京直线距离460公里。
锡盟辖2个市、9个旗、1个县、1个管理区、1个开发区,共32个苏木、4个乡、35个镇、8个街道办事处,150个社区居委会、572个嘎查委员会、277个村民委员会。13个旗县市(区)分别是:锡林浩特市、二连浩特市、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正镶白旗、太仆寺旗、正蓝旗、多伦县、乌拉盖管理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锡林郭勒经济技术开发区。锡林浩特市是中共锡盟委、锡盟行政公署所在地,是锡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二连浩特市是中国通往蒙古国、俄罗斯和东欧各国的大陆桥,是内蒙古自治区计划单列市。珠恩嘎达布其口岸是中国面向蒙古国常年开放的重要陆路口岸。
2018年末,全盟常住人口105.4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0.3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9.34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5.74%,比上年末提高0.61%。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46%,比上年末减少0.2%。全年出生人口1.01万人,出生率9.72‰;死亡人口0.63万人,死亡率6.07‰;人口自然增长率3.65‰。
2018年末,锡盟户籍人口总户数442 802户,户籍人口总数1 040 529人。其中男520 433人,女520 096人,农牧区人口567 518人,非农业人口473 011人,出生人口 10 113人,出生率9.72‰,死亡人口6316人,死亡率6.07‰,人口自然增长率3.65‰。户籍人口汉族665 037人,蒙古族328 306人,回族12 009人,满族33 276人,朝鲜族169人,达斡尔族945人,鄂温克族63人,鄂伦春族16人,壮族85人,藏族44人,锡伯族8人,苗族55人,土家族82人,彝族65人,维吾尔族1人,其它少数民族368人。汉族普遍分布在全盟各旗县市(区),比较集中的地方是太仆寺旗、锡林浩特市、多伦县。蒙古族人口比较集中的地区有西乌珠穆沁旗、东乌珠穆沁旗、锡林浩特市、正蓝旗及正镶白旗、苏尼特左旗、苏尼特右旗、镶黄旗。其它少数民族主要集中在锡林浩特市、太仆寺旗、正蓝旗和多伦县。
学校设有商贸管理学院、财会金融学院、智能与信息工程学院、文化旅游学院、艺术设计与建筑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智慧商务产业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构建以商贸类专业为核心,以服务农村现代流通为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重点建设财会金融、现代流通、商务信息化、艺术设计和旅游服务五大专业群,开设电子商务、服装与服饰设计、会计、烹调工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等39个高职专业。
学校遵循“立德弘商、兴贸致远”的校训,形成了“秉商崇商、学商精商、为商研商、融商弘商”的办学理念,凝炼了“商学合一、德才双馨”的人才培养理念,扎根桂商文化沃土,服务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学校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国家首批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入选广西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10项,中央财政支持专业4个,广西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及课程一体化建设项目3个,广西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3个,获得各类荣誉100多项。
(一)在生源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有贷款期限长、应贷尽贷的特点,学院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欲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应及时(7 月15 日后)向县(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咨询相关事宜,争取在报到前将贷款受理证明办理完毕,并在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院“绿色通道”办理处工作人员或所在系辅导员,学院统一办理好借款回执,贷款学生不需把借款回执自行寄回当地学生资助办。
(二)到校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2.《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3. 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或户口簿复印件(只复印有家长身份证号码的信息页),复印件上的家长姓名必须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书》上签名的家长姓名为同一人;4. 入学通知书复印件2 份。5. 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第二代双面复印)2 份。所提供的复印件必须用A4 纸复印。
(三)到校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须提供以下材料:
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2. 具有以下情形者需提供的相关材料:①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提供《孤儿证明》复印件或相关证明;②烈士子女提供《烈士军属证》复印件;③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复印件;④农村扶贫户家庭提供《广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原件;⑤城乡低保户提供《低保证》复印件或低保存折复印件;3. 其他相关材料:①因家人残疾,无劳动能力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需提供相关残疾证明材料复印件;②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如家庭遭受自然灾难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材料均需一式二份,复印件必须A4 纸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