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信阳农林学院 | 湘南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10 | 465 |
| 校友会(综合) | 499 | 437 |
| 武书连 | 645 | 529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66 | 195410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8 | 49952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7 | 118136 | 40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7 | 43003 | 46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3 | 88644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92 | 8962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生物(2选1)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485 | 9615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化学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82 | 9892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81 | 9985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9 | 10173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8 | 102627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5 | 10531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5 | 105311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4 | 10623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4 | 10623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4 | 106239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70 | 109938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68 | 11179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68 | 11179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67 | 112662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65 | 114454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59 | 119485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55 | 12280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48 | 128567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16 | 150720 | 434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10 | 28259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批 | 506 | 30317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化学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509 | 28769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505 | 30843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505 | 30843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500 | 33644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98 | 34732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少数民族预科班 | 本科批 | 493 | 37531 | 466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信阳农林学院是一所农林特色鲜明的公办全日制应用型普通本科学校,坐落在中国著名茶都、红色历史名城信阳市。信阳市地处河南省南部,东邻安徽、南接湖北,楚风豫韵交汇交融,素有“北国江南,江南北国”之美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为莘莘学子学习深造提供了优越自然条件。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紧紧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深入贯彻OBE教育理念,着力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改革,全面加强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强化质量监控,严格教学管理。坚持以项目为抓手,推动教学改革不断取得实效。近年来,学校立项教改项目115项,获省级以上教改项目15项,获省级教学成果7项;建有河南省一流本科课程9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4门,课程思政样板课4门;编写省部级规划教材9部;获批河南省“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3项。
第七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
第十八条 学校十分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构建包括各项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资助体系。
(一) 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2600元/年。
(二) 学校资助: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内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以及冬季生活用品资助,同时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三) 国家助学贷款:来自省内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从生源地或从我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政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还可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当年即可申请国家、学校各项资助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英语专业录取以英语为外语语种 的考生,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务 必注意。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体质要求:除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旅游 管理(空中乘务)两专业外,其他专业按照教育部、卫生 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 作指导意见》执行。旅游管理(高铁乘务)、旅游管理(空 中乘务)两专业要求:1、五官端正;2、女生身高 160cm-176cm,男生身高 170cm-185cm;3、口齿清楚、表 达流利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一)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 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区、 4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120%;对于实行平 行志愿的省(区、市),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105%。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档案投档至学校后, 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即先录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 志愿录取后未完成计划,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专业志 愿的考生,依次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 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 的相应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 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同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作退档处理;同分数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 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 专升本专业录取原则:专升本专业录取采用专 业优先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 生,按照外语、专业课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 对口类专业录取原则:对口升学专业录取采用 专业优先的方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 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顺 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 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有关省份相应控制分数 5线,按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 4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 绩确定考生的录退。 (六)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体育类专业要求文化课 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有关省份相应控制分数 线,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数考生, 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综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 低分择优录取。
(七) 加降分处理: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 生工作规定执行。
(八) 录取方式: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九) 录取结果公布:被录取的考生可到相应省市区 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通过本校招生信息网 (http://www.xyafu.edu.cn/zsxxw/)进行公布,考生还 可拔打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376-6687698,6698022、 6698021)进行查询
艺术类专业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湘南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于2003年由原郴州师专、郴州医专、郴州教育学院、郴州师范合并组建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其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12年。
学校位于“天下第十八福地”、湖南“南大门”——郴州市,是“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湖南省文明高等学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教育信息化创新示范校”、“湖南省普通高校转型发展试点高校”、“ 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成员。学校分王仙、北湖两个校区办学,主校区(王仙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王仙岭生态公园东麓。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可以在收到录取通知后,按发放的相关资料资料说明操作,如有需要可拨打07352653050、2653051咨询。
目前学校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为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全日制在校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年。学校奖学金: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的奖学金,额度为:特等奖学金3000元/人/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二等奖学金600元/人/年,三等奖学金400元/人/年。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档,剩余计划将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在实施高考改革的地区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填报志愿安排、投档规则、同分排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山东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在学校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体育专业考生时,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投档规则均按执行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体育考生时,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拟录,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经我校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专业技能测试(无统一测试的除外)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拟录。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郴州地区考生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面向湖南农村考生招收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湖南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和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医学、艺术、师范、体育和理工类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拟录专业时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文化高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面向湖南招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志愿填报要求、资格审核和投档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艺术类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式:①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成绩排序。②湖南省外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注:文化成绩须上考生生源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须获得省统考(无统考的除外)及校考合格证】;英语不限分,数学成绩计分按各省规定办理。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