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西藏民族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
| 软科(综合) | - | 277 |
| 校友会(综合) | 216 | 334 |
| 武书连 | 634 | 336 |
| 软科(民族) | 8 | -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0 | 68115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5 | 17770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35 | 64726 | 341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9 | 16629 | 406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43 | 33028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29 | 41452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02 | 62514 | 443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6 | 43414 | 51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24 | 44940 | 51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提前批 | 569 | 10266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一批 | 568 | 10473 | 559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58 | 14009 | 496 | |
| 2021 | 地方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7 | 10768 | 559 | |
| 2021 | 苏区专项计划 | 本科一批 | 566 | 10894 | 559 |
办学64年来,西藏民族大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精勤进取、笃行不倦,秉承“爱国、兴藏、笃学、敬业”的校训,弘扬“担当奉献、求真务实、和谐发展”的办学精神,坚持立足陕西、面向西藏、服务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办学宗旨,始终与西藏革命、建设、改革事业共命运,与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同进步,积极发挥西藏高等教育孵化器、专业人才培养基地、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创新重要平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西藏在内地的重要窗口等作用,始终致力于全面落实党和国家治藏方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始终致力于全力服务西藏经济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始终致力于为西藏培养一支靠得住、用得上、下得去、留得住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党和人民、为西藏各项事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优秀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创校至今,学校培养了10万余名高水平的优秀建设者和各行各业、各个层面的优秀人才,其中涌现出了40多名省部级领导干部和一大批艺术家、作家、教授、医学家、农学家、工程师等杰出人才,赢得了“西藏干部摇篮”的美誉。
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享有“江南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等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时为赣南师范专科学校;1984年更名为赣南师范学院,升格为省属本科师范院校;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赣南师范大学;2017年12月,顺利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录取规则
1.普通(文史、理工)类专业:按投档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情况进行调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其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同一专业录取时,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文科综合排序录取,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理科综合排序录取,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份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
(1)列入江西省艺术类提前批本科单志愿批次的音乐学专业: 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器乐成绩(要求器乐成绩不低于60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器乐成绩相同,依次按音乐学总分、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2)音乐学、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舞蹈学、美术学、动画、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
(3)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仅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3.体育类专业:使用相关省份统考成绩,对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根据专业成绩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成绩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4.运动训练专业招生遵照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 具体录取办法按当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5.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更改专业。入学后第一学期结束时,可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
学生资助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每年按学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建立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减免学费,构建了一套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勤、补、免(减)”并举,“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全方位、多元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学校按照国家政策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服务工作。学生享受各类资助受益面近35%。
奖(助)学金
国家、省政府和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助)学金;社会各界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南海奋进奖学金”、“领先励志助学”金、“叶圣陶奖学金”、“赣华奖学金”、“憶源科技奖学金”、“大泽泉助学金”、“1%工程助学金”、“珠江·凯撒堡奖学金”、“明德励志奖学金”等奖(助)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