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宜宾学院 | 杭州医学院 |
|---|---|---|
| 软科(综合) | 413 | - |
| 校友会(综合) | 398 | 499 |
| 武书连 | 604 | 556 |
| 软科(医药) | - | 61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487 | 118617 | 43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31 | 175433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21 | 29933 | 474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8 | 64200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本科二批 | 519 | 84992 | 43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38 | 111923 | 495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二段 | 537 | 113551 | 266 | |
| 2021 | 普通类 | 平行录取一段 | 522 | 131131 | 495 |
宜宾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四川省宜宾市。
学校是2001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宜宾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四川教育学院宜宾分院合并组建而成的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占地1266.89亩,校舍面积38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多元,藏书301.15万册(含电子图书153.65万册),拥有固定资产近6亿元。
学校现有18个二级学院,开办有覆盖文、理、工、管、经、法、教、艺、农九大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59个,面向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5000余人。
学生食堂共计4个。
我校艺体属于提前批次录取院校,普通本科属于第二批录取院校,高职(专科)属于第三批一段录取院校,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学院国标代码为10641。我校在各省的代码请参阅各省《招生考试报》。
杭州医学院坐落于享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医学院校,也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唯一一所直属的医学本科高校。
历史沿革:杭州医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5年的浙江省立女子产科学校,历经浙江省立杭州高级医事职业学校、浙江省杭州卫生学校、浙江省卫生学校、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2016年升格为医学本科院校,至今已有90多年办学历史,是省内开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及健康产业相关专业最多的医学院校之一。浙江省医学科学院的前身为创建于1928年的杭州热带病研究所,历经浙江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科学院、浙江人民卫生实验院、浙江医学研究院等,1987年更名为浙江省医学科学院,是我省规模最大的公益类综合性医药卫生科研机构。2019年,原浙江省医学科学院与原杭州医学院整体合并组建新杭州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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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规则
(一)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工作的有关规定,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二)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四)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五)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同类别(批次/段次)控制线以上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原则上学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的100%。
(六)按照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进档考生,考生须符合所填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的考生学校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的专业进行录取。
(七)按照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
(八)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先后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文理综合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九)对“专升本”、“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中职单独考试”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和临床教学基地联合培养应用型人才。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