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形象。先后荣获“云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优秀成果奖”“云南省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学习杨善洲精神教育实践活动”获得教育部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年获云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2016年获保山市“文明单位”;2017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50所“2017年全国创新创业宣传总结高校”评选;2018年获“云南省文明校园”称号。2018年12月,音乐学院学生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2019年4月,资源环境学院教师党支部获省委高校工委“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荣誉称号;2019年8月,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获云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奖学金:在校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级、省级、校级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各类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绝不让任何一个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综合院校。
(二)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
(三)服务面向定位:扎根保山,立足云南,服务边疆。
(四)学科专业定位: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应用、特色为导向,巩固提升文、理、教育、艺术学科,积极发展工、管、法、农学科,形成需求驱动、动态优化的学科专业布局。
(五)人才培养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构建以就业需求和素质养成为导向的实践性、创新型、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六)发展目标定位:到2025年将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教学成果逐年增加。现有省级应用本科转型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4门,省级双语课程1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云岭教学名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高层次人才2人,“兴保人才奖”1人,永昌教学名师2人,担任外校硕士生导师8人。省级示范实习实训教学基地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宝玉石特色专业群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1个,省级“旅游产品设计与开发特色专业群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技术创新服务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1个。2009年以来,共获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65项。
保山学院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永昌师范学堂”。1978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保山师范专科学校。2009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保山学院,实行省市共建,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升本以来,学校科学谋划、精心布局、不断改革,逐步实现了从专科向本科、从师范向综合的转变,办学水平显著提升。2013年学校通过审核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首批两所“国门大学”基础能力建设高校之一,2015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十所“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试点改革学校”之一,2016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创新创业改革试点学院”,2017年学校获选为云南省首批六所“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之一,2017年学校经国务院侨办批准为云南省两个“华文教育基地”之一。40年来,学校坚持在“边、农、少、山”地区办学,培育形成了“扎根边疆、服务基层、艰苦创业、创新”的保山学院精神,走出了一条艰苦创业的发展道路。学校秉承“厚德、励学、敬业、笃行”的校训,为社会输送了4万多名专门人才,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和边疆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经考试合格,毕业时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网上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保山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由保山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的,根据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投档批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安排完后,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以此类推,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专业志愿之间无分数级差。若所报专业计划已满,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对无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一律放到后调剂);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在同一批次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各省(市、区)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文化分、专业分双上线的条件下,按专业分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较高的考生。
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理兼招。报考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同批次文史、理工低控制线,对专业成绩无要求。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招办的规定执行。
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学报到时,严格复查相关证明材料,凡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新生入学体检复查。录取的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统一安排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报名、填报志愿和录取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三校”毕业生(文、理科、三校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均可报考我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上线未被录取或考分略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政策内进行补录或降分录取,录取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的招生动态,

报名、填报志愿与录取规则1、普通专科:①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和“三校”毕业生(文、理科、三校医学生)均可报考我校,我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②录取工作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云南省招生工作文件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上线未被录取或考分略低于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政策内进行补录或降分录取,录取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的招

第二十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遵循属地原则,具体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和保山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收费。三年制普通专科学费:5000.00元/生·年;五年制高职专科学费:前三年1800.00元/生·年(按中职学生免学费相关政策收取或减免),后两年4000.00元/生·年。

第二十三条学校办学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职教园区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及相关合作办学点(以学校宣传材料“报考指南”或《云南招生》计划版公布为准)。第二十四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875-、、(传真)2.学校网址:http://www.3.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xx/4.邮编:678000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1.电话:0875-、、(传真)2.学校网址:http://www.3.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zsxx/4.邮编:678000:招生就业处工作:录取通知书审验地点:行政楼招生就业指导处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专业名称专业类别计划数招生对象要求学费(元)学制临床医学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60人1、有中职临

学院简介学院的前身为教育部,于2004年成立,负责高等教育工作,2007年改为教育科,隶属于学校教务处,负责教育工作和医疗卫生人员的各种短期培训,2009年学校将科与保山职业技能培训学校、236职业技能鉴定所重新组建为处,2020年更名为学院,作为学校的一个职能机构,负责高等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高等教育及专升本、助师、护士执业

联系方式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远征路16号678000ADD:YuanzhengRoad,LongyangDistrct,Baoshan,Yunnanprovince,678000,China0875-E-mail:bsxyzsjyc@http://www.学校概况1.历史沿革保山学院位于云南省保山市,办学历史可以追溯到1905年创办的“

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3日13:00—16日18:3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二)报名地点应届专科毕业考生在毕业院校报名确认点进行报名;退役士兵考生到户口所在州、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院校: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昆明市)、昭通学院(昭通市)、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市)、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楚雄州)、玉溪师范学院(玉溪市)、红河卫生职业学院(红河州)、文山学院(文山

社会声誉:经过多年努力,学校在社会建立起良好的形象。先后荣获“云南省普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普通高校资助工作优秀成果奖”“云南省普通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学习杨善洲精神教育实践活动”获得教育部第七届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2015年获云南省“平安校园”荣誉称号;2016年获保山市“文明单位”;2017年被云南省教育厅推荐参加50所“2017年

办学层次定位: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专业研究生教育。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招生录取政策,并按生源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首次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生计划的,根据生源省份相关规定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