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 性质:
(一)历史沿革
云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38年,前身是国立云南大学农学院。1958年独立建成昆明农林学院,1971年与云南农业劳动大学合并成立云南农业大学。198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3年列为云南省属重点大学,200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07年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9年、2013年、2014年云南省委省政府依托学校办学资源分别创办了云南农村干部学院、云南省食品安全管理学院、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研究院。2013年经科技部、教育部审核批准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2021年成立云南省乡村振兴研究院。200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为优秀,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二)办学定位
学校秉承“开学养正,耕读至诚”的大学精神,彰显“开学养正培育边疆民族人才,耕读至诚演绎生物资源优势”的办学特色,依托云南民族文化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资源禀赋,围绕国家战略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扣高质量内涵式特色发展主题主线,确定学校办学定位:立足云南,面向全国,辐射东南亚和南亚,努力把学校建成为以农科为优势、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农业大学。
(三)基础设施
学校占地面积3803亩,校舍面积68.7万m
2,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5.5万m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2亿元。图书馆总面积3.04万m2,馆藏纸电资源300万余册、中外文数据库41个,是CALIS全国农学文献信息中心成员单位,教育部科技查新站(农学类)。
(三)办学规模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2672人,其中本科生25493人、专科生3969人、硕士研究生3146人、博士研究生343人、留学生71人、预科生200人;非全日制在校生研究生550人、本专科生13958人。
(四)学科专业
学校办学涵盖农学、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植物与动物科学、农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有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类别12种;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有省级一流学科6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5个。
现有本科专业82个,其中国家级一流专业13个、特色专业6个、国家工程教育认证专业2个,省级一流专业31个、特色专业7个、品牌专业5个、重点专业8个;具有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有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个。
(五)办学条件
学校不断创新师资队伍培养与引进机制,深化人事制度和绩效分配改革,优化结构,激发活力,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本科
教学,建立了一支师德师风好、业务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师资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师1884人,其中高级职称848人,博导106人、硕导539人。拥有博士学位539人(28.6%)、硕士学位921人(48.9%)。
教师队伍中,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云岭教学名师6人,省级教学名师29人;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9人;国家高层次人才9人,省级高层次人才168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2个,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16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3个。
(六)育人平台
学校深入推进科教融合、产教融合,不断提升育人平台建设水平,保障育人效果。建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一批专业实验室和328个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现有的23个院士(专家)工作站、7个国家级平台、42个省部级平台、2个省级创新人才培养基地、28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7个昆明市重点实验室和38个校级平台等教学科研平台面向本科生开放,聚力本科人才培养。
先后承担国家级教学项目84项、省级教学项目124项,承担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科研项目3700余项;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
教学成果奖56项,国家科技进步/技术发明二等奖、联合国FAO科学研究一等奖、国际农业研究(CGIAR)杰出科学奖、何梁何利科技进步奖、云南省科技进步特等奖等奖励461项。
建有课程网络教学平台,拥有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33门、精品课程35门,5门课程入选全国生态文明信息化教学成果,6门课程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校级一流本科课程101门、通识课程78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70项、认定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10个;引进优质MOOC课程27门,自建MOOC课程、网络课程174门,有效拓展了优质课程资源。
(七)学生发展
学校始终坚持立德树人、以生为本,着力构建切合学生发展需要的“三全育人”体系。美育、劳动教育、耕读教育进一步加强,“五育并举”新格局日渐完善;设立校院两级学生中心,构建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协同联动的学生工作队伍,进一步完善了学生服务平台,日常服务与指导不断加强;成立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教育进一步强化;成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强化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服务。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满意,满意度稳步提升。
近五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易班共建高校、三度入选省十佳易班共建高校、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示范学校”,73个班级被评为省级先进班集体,学生获国家级省级表彰奖励700余人次,获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104项;本科生年终毕
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85%以上,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培养的满意度保持在96%以上。
(八)教学成效
学校坚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办学84年来为社会培养了以“时代楷模”“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朱有勇院士为代表的16万余名具有“科学情操、大地情怀、农民情结”的专业人才,为国家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涌现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道德模范、见义勇为英雄大学生,全国大学生百名自强之星,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等一大批优秀学子。
近五年来,学校大力深化学分制改革,全面开展校内专业认证,持续推进科教产教融合,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9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23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专业,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2项、国家级省级教师教学大赛奖项37项、教育部产学合作育人项目41项;荣获“全国创新创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毕业生就业50所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连续名列全省前茅。
国家及云南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更多高素质农业科技人才的投入。云南农业大学学科特点及办学优势决定了其培养出的学生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较好适应社会的能力,学校始终把促进学生就业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将职业生涯发展教育与就业创业指导纳入人才培养各阶段,全面推进学生的生涯发展规划和职业素质发展,在新农科、新工科、新文科融合发展背景下,以“完全学分制”改革为抓手,构建知识、能力、素质有机融合的课程体系,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强化校内外协作,拓展校外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充分调动专业教师、学业导师、研究生导师、辅导员以及班主任的参与积极性,有的放矢给予帮助支持,主动对接国内外优质高校资源,鼓励学生深造或留学,围绕学生成长成才,持续深入开展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赢在校园-对话职场”系列活动、职场导航系列讲座、简历制作大赛、实战模拟招聘求职大赛等“立体式”就业创业品牌活动,做好学生个人职业发展与国家战略、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机结合,帮助毕业生调整就业预期,找准职业定位,多方搭建社会实践、实习实训、职业体验等实践平台,增强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切实增强学生择业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努力实现学生更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学校连续14年在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中荣获一等奖,分别荣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和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是云南省教育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就业工作单位,也是全国农林院校中唯一获此奖项的高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本专科、预科招生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在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调档比例要求,并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六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执行各省(区、市)设定的投档规则,具体的录取原则如下:
(1)在同一投档批次中,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时不设专业“级差”,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如其所报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则进入调剂考生队列等待调剂,进行后位考生专业安排;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投档成绩相同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各项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对等待调剂的考生,在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的同时,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专业只录取填报有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可调剂录取到其它生源不足的中外合作办学本科专业;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若首次投档生源不足,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对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4)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高考改革省份有关规定和我校设定的科目要求与录取规则执行。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具体录取规则按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除英语、翻译及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外,其他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英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外语教学。报考英语、翻译专业的考生英语笔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算),并需按生源所在省(区、市)关于英语口语测试的相关规定参加测试且成绩合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笔试成绩与口试成绩较高者。
第二十条 报考体育类专业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体育教育(校园足球人才)”按考生足球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以各省(区、市)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为依据,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按云南农业大学202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和招生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我校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2021年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2个项目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有关工作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迪庆定项、少数民族预科班、特有民族本科班等招生项目报考、录取、收费等按照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和学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规定执行。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只面向云南省部分州市招收15个特有民族考生(具体政策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具体招生专业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特有民族本科招生项目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补助一定学费,并给予符合条件学生一定的生活费补助。
一、学校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对文化、专业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出现相同的投挡分数(即专业分相同),则按超出该批次文化最低控制线的分值排序录取;若以文化分和专业分的一定比例之和排序投档的省(市、区)考生,按折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对照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如相关省(区、市)对投档模式另有要求的,按省(区、市)规定执行。
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艺术类录取政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区、市)省级招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若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文件规定为准。
我校在录取工作中,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按照考生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般情况,每生每月400-600元生活费。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性质:公办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警官学院、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昆明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司法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性质:公办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理工类专科(高职)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农业大学、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
云南艺术学院/性质:公办云南艺术学院是一所公办艺术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云南轻纺职业学院、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财经大
云南警官学院/性质:公办云南警官学院是一所公办政法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师范大学、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民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警官
云南财经大学/性质:公办云南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财经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云南艺术学
云南中医药大学/性质:公办云南中医药大学是一所公办医药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西南林业大学、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医
云南民族大学/性质:公办云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公办民族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云南旅游职业学院、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财经职业学院、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交
云南师范大学/性质:公办云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师范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云南民族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
云南大学/性质:公办云南大学是一所公办双一流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云南大学、云南旅游职业学院、昆明医科大学、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工
云南农业大学/性质:公办云南农业大学是一所公办农林类普通本科院校。昆明有32所公办大学:云南警官学院、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昆明幼儿师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