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扬州市职业大学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38 | - |
| 校友会(公办三类) | - | 228 |
| 高职排名 | 180 | 588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5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20 | 0 | 22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74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4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3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2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40 | 0 | 26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86 | 158637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2 | 87579 | 20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26 | 99051 | 20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95 | 44012 | 200 |
扬州市职业大学是一所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扬州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江苏省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学校坐落于古代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办学历史可溯源至1906年创办的晚清新式学堂,在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下,先后与扬州市广播电视大学、扬州教育学院、扬州环境资源职业技术学院等17所学校和1个研究所合并办学。
1、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普通类各专业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即选择历史、物理均可。
3、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 4C 1合格。
4、普通类录取:按进档考生的投档分,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同分考生,按等级排序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满足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5、体育类录取: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为:女生占四分之一。体检合格。
6、美术类录取: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文化总分加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7、音乐类录取:用全省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和专业均达省控线后,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8、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按教育部体检标准录取。
9、所有专业都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英语类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良好。
10、除体育类专业外,无男女比例限制。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云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拥有“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记忆遗产”三项桂冠的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旅游胜地云南省丽江市,以丽江厚重的文化底蕴为依托、优美的自然风光为环境,招收来自云南省及全国十七个省(市、自治区)的学生。自1978年开办丽江师专班以来,学校已有38年的全日制高等教育办学历史,培养了3万多名各级各类人才,为地方的基础教育、经济社会发展、民族文化传承做出了积极贡献。
对同一志愿的考生,实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文化(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为:(1)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优先录取。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录取平行志愿的考生。(2)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生源省(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包括加分或降分等政策,以考生的投档分(高考分加照顾分)进行录取。(3)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择优考虑第一志愿,第一志愿落选,再根据考生意愿(是否服从调剂)和专业成绩按参考志愿顺序录取。各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具有突出特长或表现,或与专业相关的考试科目成绩优秀等,可优先录取。(4)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原则: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生志愿,以专业考试成绩为主,结合文化考试成绩、业务素质、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全面考核、择优录取。(5)其它招生要求和录取规则按各省招考办公布的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6)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经省招考办审定后,学校按考生所填写地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通知书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新生作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以虚报、隐瞒、欺骗等违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若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