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称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
|---|---|---|
| 校友会(公办一类) | - | 193 |
| 校友会(公办二类) | 37 | - |
| 高职排名 | 306 | 383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62 | 176783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46 | 182357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18 | 190371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1 | 199588 | 200 | 首选物理,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17 | 82629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88 | 9995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72 | 109342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359 | 116546 | 200 | 首选历史,再选不限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278 | 245851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406 | 116865 | 150 |
| 年份 | 招生类型 | 录取批次 | 最低分 | 最低位次 | 省控线 | 选科要求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258428 | 150 | |
| 2021 | 普通类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
| 2021 | 中外合作办学 | 专科批 | 150 | 199866 | 150 |
永州职业技术学院是2000年7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秉承原零陵卫校、零陵农校、零陵商校、零陵工校、零陵师范等5所国家和省部级重点中专的办学初心,继承其职业教育传统和精神,办学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30年代。
学院总占地面积195.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97万平方 米,固定资产总值 11.75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67亿元,馆藏图书 102.25 万册。在职在编1024人,其中正高职称70人,副高职称265人,专任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比例82%。设12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部,开设39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学生2万余人。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国家级骨干专业3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4个,省级一流特色专业群3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生产实习实训基地2个,省级教师培训认证基地2个;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2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职院校和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拥有附属医院、生态养殖实训中心、畅通驾校等三大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终贯彻“社会需求引领城市发展,高职教育开启幸福人生”的办学理念,“立足成都,服务四川,面向西部,辐射全国”,确定了以城市建设和管理、文化创意为重点,以现代服务业、新兴制造业为支撑,形成了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鲜明城市特色和职业特色的专业结构,坚持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章程(节选)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第十三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2∶1。
第十四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第十五条 除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我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的语种,但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均以英语为教学语种。凡是录取时对外语有单科成绩明确要求的专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投档我院的生源情况统一划定外语单科成绩,并将在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第十六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七条 学院对报考我院的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1.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2.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与录取原则:
1.我院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成绩
我院艺术招生的所有类别的专业考试成绩以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2.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投放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层次最低控制线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合格分数线的情况下,我院将依据考生的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编导专业:成绩=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以各种方式进行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与文化(艺术类考生还应含专业)考试成绩在内的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为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分别依照《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